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汶上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30922-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22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101000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汶上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汶上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汶上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落实城市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服务。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在上级卫生业务机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1)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
(12)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
(2)开展中医药服务。
(3)现场应急救护。
(4)转诊服务。
(5)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其他职能
(1)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
(2)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机构职责。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医疗业务方面
(1)加强临床业务学习及进修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云南省基层高血压防治项目2022年线上专题培训的通知》文件要求和“云鹊医”高血压知识培训,临床每位同事都认真学习基层高血压防治知识,通过了考试;医院2022年派出4名同志至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分别进修学习了疼痛科(陈常晓)、中医科(孙语蔓)、儿科(吴梦群)、超声科(张文华),同时以医生1人+护理1人一月短训方式至急诊科学习;同时也派出相应科室人员参加各类学术会议,为我院引进新技术、新经验拓展业务。
(2)认真开展中医诊疗工作。
积极开展中医科中医药、中医理疗技术工作,2022年正常开展了腰椎牵引、颈椎牵引、推拿、电针、刮痧、拔罐、神灯、针灸、穴位注射等,新增开展了颈腰椎神经阻滞、带状疱疹神经痛阻滞治疗、各关节腔灌注治疗技术等新项目,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一定的知名度,发扬了中医技术,更好的为患者服务。
(3)医保规定严格落实。
认真学习医保政策知识,落实医保制度,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现象,制止挂名住院、分解住院,杜绝诱导住院骗取医保基金及虚假住院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4)医共体建设促医院发展。
在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带领下,充分发挥医共体牵头医院的技术力量,派驻院长助理陈本纯老师到我院一对一帮扶,在陈老师的帮扶和全体职工的努力下我院药品管理使用、临床业务能力均有了提升,更好地引导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2022年专家坐诊3次,组织教学查房5次,行政指导查房2次,专家义诊2次,随时对患者进行诊治指导,截至2022年12月组织理论培训2次,共计培训我院医务人员53人次,期间开展了胎心监测、肺功能检查等新业务;在紧密型医疗共同体的牵头下,2022年院上转47人,下转3人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更好的为我辖区人民服务。
(5)以检查促提高。
加强了临床医疗质量的检查力度,在病例、处方书写方面更加严格,更好的落实临床、医疗护理制度,全方位提高我院的诊疗水平。
(6)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在院内各项急诊抢救病人及手术人员方面,完善了抢救应急小组及二线排班人员制度,医护人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无一例病人因时间耽搁因素而耽搁救治的事件发生。
(7)临床诊疗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全年我临床组共接诊门诊人次54677余人,住院人次825人,住院分娩5人次,计划生育手术104人(药物流产术32人,取环术50人,放环术22人),外科手术人次50余人。
2.公共卫生方面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截至12月我辖区常住人口12011人,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1750份,建档率97.82%,其中高血压管理档案1063份;2型糖尿病管理档案151份;儿童保健管理档案662份;孕产妇管理档案29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档案73份;65岁以上老年人管理档案1394份。
居民健康档案维护管理:2022年度,我院高度重视健康档案的维护管理,截至12月,近一年来健康档案有动态记录的是93份,无动态记录的0份,无动态管理率100%。
(2)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组织管理与工作统筹:汶上辖区有人口12011人,其中老年人1318人,高血压1026人,糖尿病132人,0-6岁儿童742人,重点针对慢性病患者及其家属、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卫生院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共有行政村8个,有村卫生室8个。全年接受了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科组织的1次培训共17学时。开展村级4个季度的督导考核,及时按工作量和工作实效兑付了工作经费;于2022年3月31日和4月26日开展村级健康教育培训,共7学时;1月起每月将工作情况录入系统,每月按时上报健康教育报表。
健康教育具体服务内容:一是卫生院工作:提供健康教育印刷资料:2022年全年接收印刷材料58种11816份,发放58种9210份,覆盖率达76.68%,结余23种2603份。播放音像资料卫生院全年共播放15种音像资料,每天播放,每天累计播放不少于3小时,共播放365次,累计播放1333小时。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院有2块宣传栏,宣传栏位置摆放合理,全年共更新了24个版面,12期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全年共开展了9次公众咨询活动,共计556人次。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全年共开展了12次健康知识讲座,共计1170人次。个体化健康教育:每月开展针对(慢性病、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家长、重点传染病)个体化健康教育活动,进行个人健康指导(营养和饮食控制、低盐饮食、控制体重、运动、服药依从性指导、限制饮酒等),我辖区有人,瓦马彝族白族乡汶上卫生院全年开展了个体化健康教育742人次,完成率达6.17%。二是各村卫生室工作:提供健康教育印刷资料:2022年全年发放村卫生室57种22037份。播放音像资料:全年共播放15种音像资料,每周播放至少3天,每天累计播放不少于3小时,共播放1446次、累计播放523小时。健康教育宣传栏:有8块宣传栏,宣传栏位置摆放合理,全年共更新了96个版面,96期次。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全年共开展了49次健康知识讲座,共计1556次。个体化健康教育:我辖区共有12011人,村卫生室全年开展了个体化健康教育2542人次,完成率达21.16%。
(3)计划免疫。
常规接种:2022年以来,为新生儿建卡、建证5人,为适龄儿童补证3人,实建立预防接种证8人。
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卡介苗接种10剂次,乙肝接种107剂次,脊灰(灭活Sabin株)接种102剂次,二价脊灰疫苗(滴剂)接种196剂次,无细胞百白破接种230剂次,白破接种173剂次,麻腮风减毒疫苗124剂次,A群流脑疫苗接种118剂次,A+C流脑疫苗接种293剂次,乙脑减毒疫苗接种151剂次,甲肝减毒疫苗接种71剂次,共接种1575剂次。
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乙肝接种241剂次,成人三价流感接种39剂次,儿童三价流感接种57剂次,成人四价流感接种2195剂次,水痘减毒疫苗接种269剂次,23价肺炎疫苗接种12剂次,狂犬疫苗接种104剂次,71型灭活疫苗接种247剂次,2价HPV疫苗接种145剂次,共接种3309剂次。
入学入托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对辖区5所小学和1所幼儿园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查验结果:共查验392名儿童,全部儿童持有儿童预防接种证,补种情况:应补种25剂次,实补种25剂次。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预防接种知晓率,利用4月25日预防接种日和7月28日世界肝炎日到街上人员密集地点进行宣传,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接种率有了明显提高。
(4)儿童保健管理与健康情况、营养包发放管理。
积极开展6周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新生儿访视工作,2022年度对51名新生儿进行了访视,新生儿访视率98%,对0—6岁儿童650人进行了保健管理,保健管理率98%,保健覆盖率98%。新生儿死亡0人,新生儿死亡率为0%。婴儿死亡0人,婴儿死亡率为0%。5岁以下儿童死亡0人,婴儿死亡率0%。新生儿疾病筛查49人,未筛查3人,筛查率94%。7岁以下高危儿童14人,管理14人,管理率为100%。
营养包发放589人,17670袋;库存结余152盒,4560袋。
(5)孕产妇管理与健康情况。
孕产妇管理:2022年我院产妇总数48人,活产数52人。产前检查48人,产前检查率100%;产后访视48人,产后访视率100%,产后访视次数48人次。住院分娩总人数48人,住院分娩率达100%,我院住院分娩5人,住院分娩率达100%,其中,高危孕产妇9人,筛出率达19%,高危孕产妇管理9人,管理率达100%。孕产妇系统管理43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非住院分娩新法接生0人,新法接生率达0%。早孕建卡数43人,建册率90%,早孕检查43人,早孕检查率90%。
孕优、药具发放管理:孕优41对,药物流产32人,药具发放47人,叶酸发放41人,宫内节育器放置手术22人,宫内节育器取出手术50人。
两癌筛查(育龄期妇女宫颈癌及乳腺癌筛查),宫颈癌检查任务数200人,完成249人;乳腺癌检查任务数200人,完成249人。
2022年度瓦马乡政府婚姻登记96对,其中我院完成全套婚检69对,院外完成全套婚检24对,瓦马辖区婚检率96.87%。
(6)老年人保健。
2022年内我辖区共新增65岁以上老年人123人,累计管理1394名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全部进行了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免费为老年人进行体检1116人,体检率达到80.05%。此次体检除一般体格检查外,还积极开展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空腹血糖、肝功能等辅助检查。对查出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纳入慢性病规范管理,对查出的其他异常情况反馈给本人,督促其进行复查或转诊到上级医疗单位进行确诊、治疗。
(7)慢性病管理。
慢性病管理,主要是针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指导。对18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随访的同时免费为慢性病患者提供随机血糖监测,并针对辖区慢性病人群开展连续科学的健康评估、干预措施等,并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2022年内经核查规范化管理高血压病人993人,规范化管理率达93.5%,本年度对管辖高血压患者进行跟踪随访及用药生活指导5560次,控制高危人群118人。本年度进行居民血糖综合筛查,包括老年人的健康体检以及家庭医生服务中所做的血糖监测,共发现新增2型糖尿病患者23人,并对其进行建档,现累计规范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151人,死亡糖尿病患者4人,管理率90.8%,面对面随访及血糖测试856次,高危转诊116次。2022年总死亡人数92人,粗死亡率达到了7.65‰,完成了年初上级制定的6.5‰任务数量。全年新增肿瘤人员22人,都已经录入相关系统,并进行了全部人员的肿瘤年度随访工作,累计管理肿瘤病人18人,其他慢性病人0人,并按照相关服务规范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随访、监测,规范管理率92.15%。
(8)重性精神病管理。
加强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测与随访,到2022年底共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73人,全年患者死亡5人,新增3人,已全部登记,并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档案和网络登记,无一例漏登管理病人,精神病排查登记率100%,并每个月开展对辖区内确诊的73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随访管理,累计随访73人次,每年患者随访4次以上,采取上门随访、门诊随访和电话随访三种形式,重点使用上门随访和门诊随访,在患者稳定后出辖区打工者则采取电话形式随访,全面掌握辖区患者病情情况,并积极做好随访记录及健康指导。全年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肇事遭祸的发生,如有三级以上病人发生,联合当地派出所管理系统及时上转上级的精神专科医院进行有效的治疗。
(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建立健全了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定期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辖区居民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了辖区居民传染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截至12月共及时报告登记传染病15例,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10)卫生监督协管。
开展公共场所等重点行业的巡查与监管,2022年度累计发放巡查记录表32份;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和健康教育指导工作,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累计出具巡查记录表28份,传染病防治指导意见书28份;加强医院、卫生室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每年开展对医院、卫生室进行监督检查工作,2022年度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累计巡查次数36次,同时重点对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11)中医包。
65岁及以上老年人总人数1394人,完成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数1078人,完成率78.22%;0—36个月儿童总人数204人,完成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数204人,完成率100%。完成上级部门年初下达任务指标。
(12)肺结核。
2022年度结核症状筛查推介到位35人。完成上级部门年初下达任务指标,完成率≥2.4%。共管理结核患者5人,规范管理率、规则服药率,达到≥90%。
3.疫情防控工作。
(1)加强预检分诊管理工作。
规范设立了预检分诊工作台,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安排具有专业能力和防控经验的医务人员开展预检分诊,做好患者的分诊分流和风险管控,实行预检分诊制度,人员进出一律测体温、扫码、亮码查验、登记。
(2)加强哨点诊室管理工作。
落实感控防控分区管理,哨点诊室通风良好,设有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保证了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安全。科学规范开展个人防护。医用防护用品集中统一管理,根据不同岗位,按照防护需求,科学分配防护用品,既保证安全有效防护,又保证防护物资不浪费。科学排班,加强医务人员关怀,降低医务人员感染风险。
(3)降低医疗机构内感染风险。
认真培训医务人员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全院卫生技术人员熟练掌握核酸采样技术,组织了多次新冠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院感防控管理工作,梳理院感防控流程,开展医务人员院感防控培训,定期开展院内感染感染控制督导检查。
加强住院病区管理,完善患者入院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规范探视和陪护制度。
保障了群众基本医疗和基本购药需求,门诊区域划分了核酸阳性诊疗区和核酸阴性诊疗区,分别接诊相应患者。对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患者,引导发热哨点诊室就诊,进行抗原或者核酸检测并开展相应诊疗服务。
对辖区内老年人合并基础病等特殊人员实施健康监测,提前摸清底数,根据健康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健康管理,以绿(低风险一般人群)黄(中风险次重点人群)红(高风险重点人群)进行分级标识,对健康档案为黄色、红色的人员进行专案管理。
(4)储备充足的防疫物资。
按照物资储备要求,安排专人进行物资储备、管理、使用;储备满负荷运转两月物资,保证物资数量、质量,建立台账,做到账实相符,专人保管。
(5)保障新冠疫苗应急接种。
2022年全年完成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第一剂次接种106剂次,第二剂次接种103剂次,第三剂次接种5494剂次,第四剂次接种1639剂次,共计7342剂次。
4.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基本情况。
汶上卫生院辖区内共有8个村,常住人口11984人,全辖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431户、1921人,全部已脱贫;汶上卫生院辖区目前三类重点监测对象人口为141户450人(安邦村16户44人、上拉堡村8户28人、汶上村13户35人、下拉堡村17户62人、小河村14户48人、新民村22户83人、岩脚村36户101人、秧草村15户49人),141户450人全部按时完成随访。每个村卫生室建筑面积均达60平方米以上,均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同时配备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诊查床等基本诊疗设备。全部村卫生室17名村医全都持有乡村医生职业资格证书上岗,严格按照健康扶贫政策要求足额配备村医并且在岗在编均能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我院与当地医保办及扶贫办核实建档立卡户、边缘户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参保率100%,村卫生室严格按照医保政策给予就诊提供享受医疗报账服务,医院严格按照健康扶贫政策要求落实便民惠民措施,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一站式”结算与“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时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出院时“一站式”即时结报,患者只需缴清个人自付费用;对农村特困人口不设起付线,2022年按照新的医保政策与其他城乡居民一同享有普惠性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2022年共计签约居民184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659人,三类重点人群签约210人,四种慢病签约1110人。均已按照签约一人,履约一人的要求完成了不低于4次随访,同时将随访内容填写至签约手册,并及时的将服务信息上传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中,完成了医保系统录入。
(3)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对辖区内贫困人口中发现的大病患者及时转诊至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对做到“发现一例,救治一例”。通过梳理排查截至2022年我院辖区应治14人,已救治14人,救治率为100%。
(4)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质量。
2022年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人群均已进行风险监测,救治情况和随访情况进行核实核准,并及时、准确录入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
5.其他工作
加强了院内管理,认真完成了人事、采购、公务用车管理、爱国卫生、群众安全满意度、电信网络诈骗、反恐防范、平安医院创建、七五普法、民族团结“进医院”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内科、外科、中医科、妇产科、公共卫生科、药房、收费室、检验室、放射室、彩超室、财务室、院办公室、医保科、党政办、医政科、感控科,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汶上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汶上卫生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汶上卫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汶上卫生院2022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也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汶上卫生院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汶上卫生院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汶上卫生院2022年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也没有使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的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汶上卫生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6,685,645.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7,764.87元,占总收入的15.3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657,881.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84.6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47,940.22元,增长78.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07,660.69元,下降49.51%;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事业收入增加3,955,600.91元,增长232.37%;经营收入较上年增减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中仅财政统发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收入由局机关代列,故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事业收入则是缴清了以前年度欠缴非税收入1,924,069.19元,2022年医疗收入增加,故2022年事业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汶上卫生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3,472,884.17元。其中:基本支出3,472,884.17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14,821.48元,下降10.6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35,193.43元,增长14.33%;项目支出减少850,014.91元,下降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较上年增减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主要原因是相较2021年数据填报口径发生改变,导致基本支出增加435,193.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减少257,321.53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增加692,514.96元;项目支出减少850,014.91元,主要为本单位本年度未涉及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汶上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72,884.1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12,948.87元,占基本支出的29.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59,935.30元,占基本支出的70.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汶上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汶上卫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7,764.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59%。与上年相比减少1,157,660.69元,下降52.9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307,645.7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52,823.10元(基本工资减少305,735.70元;津贴补贴减少210,991.90元;绩效工资增加343,904.5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60,0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0,0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10,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减少50,324.25元(其中劳务费减少61,2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0,875.7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5,184.00元(其中:生活补助减少15,184.00元);项目支出减少850,014.91 元,主要为本单位本年度未涉及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85.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主要用于2021年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17,079.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9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97,037.30元(其中:基本工资369,018.30元;津贴补贴95,335.50元;绩效工资532,683.50元);商品和服务支14,816.00元(其中工会经费14,816.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26.00元(其中:生活补助5,226.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汶上卫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无增减变动原因: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控制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汶上卫生院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汶上卫生院资产总额10,255,704.62元,其中,流动资产3,536,746.72元,固定资产6,669,956.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9,001.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20,741.9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1,85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52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7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52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汶上卫生院属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汶上卫生院属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汶上卫生院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1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