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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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1-0329030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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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3-29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工作,对危重病人实施抢救、会诊、转诊工作。

2.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高技术引进,新疗法、新技术应用及相关科研工作。

3.负责收集掌握卫生防疫资料,制定防疫措施,做好传染病调查、登记、报告、隔离疫点、消毒等工作。

4.指导并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做好饮水卫生、户厕卫生等技术指导工作。

5.协助区卫计局卫生监督所做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开展妇幼保健、卫生、健康等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7.了解掌握本地区妇女儿童健康情况,调查摸清危害妇女儿童健康因素,提出防病措施并积极治疗。

8.深入农村进行疫情调查,发现疫情苗头,采取提前预防措施,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9.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义务指导、培训和管理,定期进行考评。

10.按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履行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严格执行医疗保险规章制度,实行现场减免和定期公示。遵守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加强参保人员就医管理,接受区合管办的管理监督。积极做好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协助做好参报群众筹资收缴工作。

11.按时按质完成区卫健局、乡(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室、公卫科(负责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科(辖区内妇幼卫生服务)、计免科(辖区内计划免疫服务)、化验室、住院部、全科医疗科、放射室、门诊、心电图室中医科,共计11个科室。下设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将在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卫健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卫健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乡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狠抓落实,推进医疗保险、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救治、公共卫生、爱国卫生、医疗服务质量、计划生育奖扶及服务等方面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构造人民满意的卫生健康服务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3.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3.7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0.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退休1人,调走1人,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及工会经费预算财务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3.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3.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3.72万元(本级财力173.7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0.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退休1人,调走1人,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及工会经费预算财务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3.7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7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2020年退休1人,调走1人,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及工会经费预算财务收入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未对项目支出进行预算安排。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20.2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2.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0.8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失业保险。

3.2100302乡镇卫生院合计135.8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人员工资。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合计11.0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5.2101102公务员医疗补助5.5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公务员医疗补助。

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工伤保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

1. 基本支出:

(1)30101基本工资60.6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61.0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津贴补贴;

(3)30107绩效工资11.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绩效工资;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2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5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6)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5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公务员医疗补助;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工伤保险0.12万元,缴纳事业人员失业保险0.85万元。

(8)30228工会经费2.43万元,主要用于工会拨缴经费支出;

(9)30305生活补助0.47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加变化原因:本部门2020年2021年均无预算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无增加变化原因:本部门2020年2021年均无预算公务接待费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无增加变化原因:本部门2020年2021年均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单位共申报项目0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1年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