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本级)

索引号
01525699-X-/2021-0329022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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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3-29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本级)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区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 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落实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落实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管。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

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

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11.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隆阳区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滇西卫生健康中心。

13.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隆阳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隆阳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更加注重以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省市区发展战略,建设滇西卫生健康中心。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人事股、规划信息与健康产业股、财务股、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区卫生应急办公室,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医政医管科教股、基层卫生健康股、综合监督股、老龄与职业健康宣传股、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中医药综合管理股、防治艾滋病股,共计15个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健康扶贫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开展百日提升和百日巩固行动,促进健康扶贫助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健康扶贫”,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弱项补强,聚焦健康扶贫成果巩固提升,聚焦因病致贫返贫风险防范化解,聚焦特殊困难群体,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全面排查解决存在问题,全面巩固健康扶贫工作成果。坚持群众主体地位,注重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强自立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穷落后面貌。

2.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为契机,引导区级医疗卫生资源技术下沉到基层,提升基层机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医改政策与充分主观能动性有机结合,不断将医改工作往纵深方向推进。三是积极配合医疗保障部门完善药品采购政策,降低药品采购虚高价格。四是切实加强行业监管,营造良好的医疗生态环境。

3.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一是严格社区管控。在城区以街道、社区、居民小组为单位,农村以乡镇、行政村、村民小组为单位,实行10户4级联防制度,定人定责,做好人员登记造册、宣传、走访、出入疫情发生地及高中风险地区报告制度,做到网格边界清、流动人员清、常住人员清、实有人员清、责任人员及职责清的“五清”网格管理机制。二是规范设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按照《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的通知》要求,确保辖区至少准备1家符合标准、可实施封闭管理、能随时启用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同时做好备用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准备。三是严格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严格落实门急诊预检分诊制度,规范设置和运行发热门诊,提升监测敏感性,切实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控制,做好医疗应急救治准备。四是严格特殊场所管理。做好监管场所、老年公寓、养老院、精神病院等特殊重点场所的管理,形成内外闭环,不直接交叉流通,相对独立、隔离的内外循环链。五是严格落实常态化监测和管理。强化人群主动监测,做好环境主动监测,做好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强化冷链产品、环境及从业人员检测,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加强采样队、流调队、消杀队人员等专业队伍的复训,落实学校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常态化管理。六是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抓紧完善细化人员排查、核酸检测、隔离治疗、信息发布等应急预案,落实落细检测设备、试剂、采样、转运等各项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在5-7天内基本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做好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的储备工作。

4.织牢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全区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70%以上,加大艾滋病、肺结核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力度,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实施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双提升”工程,持续抓紧疫情防控,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全面做好应急准备,是核酸检测能力提升,有序推进新冠疫苗接种。

5.持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一是加快推进隆阳区人民医院异地迁建、区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隆阳区疾控中心核心能力提升项目。二是全面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重点科室建设、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以重点专科建设为载体,提升服务能力,培养学科带头人和有较大潜力的中青年人才。三是巩固提升市二院晋级三级综合医院成效,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创等达标工作,集中力量打造优势学科,提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

6.扎实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与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厕所革命、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紧密结合,对城乡环境、集镇街道、公共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整治,清除裸露垃圾,消除旱厕,建设洗手设施,开展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强化餐饮服务行业和农贸市场整治,推广健康文明生活习惯等,确保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观。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4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4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41.9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0.0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较2020年的预算收入,主要原因为政府绩效减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较少85.25万元,卫生监督员增加3人导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5.4万元,在职人员人数增加5人导致各项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15.09万元,同时,新增了179万元新冠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的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741.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741.9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741.99万元(本级财力 1741.9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0.0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较2020年的预算收入,主要原因为政府绩效减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较少85.25万元,卫生监督员增加3人导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5.4万元,在职人员人数增加5人导致各项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15.09万元,同时,新增了179万元新冠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的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41.9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4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8.1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4.76万元,主要原因为政府绩效减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较少85.25万元,卫生监督员增加3人导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5.4万元,在职人员人数增加5人导致各项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15.09万元;项目支出793.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4.86万元,主要原因为今年179万元的新增了新冠疫情防控专项经费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合计302.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支出、公务交通补贴和工会费。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52.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0.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事业人员的失业保险缴费。

4.2100101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合计98.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支出、公务交通补贴和工会费。

5.2100399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合计396万元,主要用于对乡村医生补助支出。

6.2100408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合计15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和任务落实。

7.2100409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合计60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工作、卫生应急专项经费支出。

8.2100499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其他公共卫生支出支出合计20万元,主要用于爱国卫生工作(爱国卫生专项行动)。

9.2100699卫生健康支出-中医药-其他中医药出合计50万元,要用于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相关工作。

10.2100799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合计375.7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计划生育家庭失独抚慰金补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一次性奖励金补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全程教育奖学金补助、计划生育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补助、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区级补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慰问补助的相关工作。

11.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合计24.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2.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4.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3.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合计22.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4.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0.3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

15.2101399卫生健康支出-医疗救助-他医疗救助支出合计23.04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16.210999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合计160.07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员工资支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签约大学生专项资金、特岗全科医生专项资金、乡村医生一次性离任补助专项资金、“三支一扶”支卫服务人员专项补助资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48.14万元,项目支出793.86万元)。

1. 基本支出:

(1)30101基本工资153.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198.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津贴补贴。

(3)30107绩效工资4.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绩效工资。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补助。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8)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员工资支出。

(9)30201办公费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日常水电费、报刊费等支出。

(10)30228工会经费7.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会日常支出。

(11)30239其他交通费用28.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12)30305生活补助39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乡村医生补助。

2. 项目支出:

(1)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0万元,主要用于防治艾滋病专项经费支出、爱国卫生工作(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专项经费支出、卫生应急专项经费支出、202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级配套补助经费支出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补助经费支出;

(2)30305生活补助64.9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订单定向免费签约大学生专项资金支出、特岗全科医生专项资金支出和“三支一扶”支卫服务人员专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

(3)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8.93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伤残、死亡家庭、其他家庭)专项资金、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专项资金、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专项资金、独生子女保健费专项资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全程教育奖学金专项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资助补助资金、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资金、乡村计划生育业务人员培训专项经费、独生子女困难家庭慰问专项经费、乡村医生一次性离任补助专项资金的兑付,以及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经费支出、隆阳区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项目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加变化原因:本部门2020年2021年均无预算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无增加变化原因:本部门2020年2021年均无预算公务接待费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加变化原因:本部门2020年2021年均无预算因公出国(境)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共申报项目2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1个,财政预算安排793.86元,编制绩效指标21个,其中:重点项目21个,财政预算安排793.86元,编制绩效指标21个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隆阳区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专项资金

1.总体目标

重点聚焦建档立卡患病人员、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6种重点人群和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4种常见慢病进行签约服务。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签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大于等于40000人;

②质量指标: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知晓率大于等于90%;

③时效指标:100%做到及时兑付资金;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为签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轻负担持续稳定发展;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签约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85%。

(二)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资金

1.总体目标

对应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奖励扶助资金。2021年预计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1500户。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达100%以上,对象档案建档率达100%,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2021年享受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户数大于等于40000户;

②质量指标: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大于等于98%;

③时效指标:100%做到及时兑付资金;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大于等于98%;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补助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85%。

(三)独生子女困难家庭慰问专项经费

1.总体目标

对独生子女困难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困难,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困难家庭)实施慰问,体现国家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户扶助关怀,给独生子女困难家庭户得到慰藉。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年内完成对独生子女困难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困难,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困难家庭)的1次慰问;

②时效指标:慰问保证在年内完成;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对象覆盖率大于等于98%;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贫困独生子女家庭满意情度大于等于85%。

(四)202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级配套补助经费

1.总体目标

为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和任务落实,实施国家和省市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我区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和慢性病,不断提高我区居民健康素质,科学合理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保障我区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使我区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基层管理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结核病患者)管理率大于等于9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大于等于67%,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大于等于45%;

②质量指标: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大于等于70%,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大于等于65%,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大于等于65%,新生儿访视率大于等于8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大于等于85%,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率85%;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逐步提高;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体城乡居民满意度大于等于80%。

(五)卫生应急专项经费

1.总体目标

开展卫生应急处置,购置必需的卫生应急物资。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逐步建立健全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应急、队伍能力建设日益增强;

(3)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持续巩固卫生应急成果;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体城乡居民满意度大于等于80%。

(六)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经费

1.总体目标

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继续落实好“四早”措施,指导做好疫情监测、报告(网络直报)、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检测、疫情处置等工作;规范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诊断、医疗救治和患者转运,医疗机构内医学隔离观察的密切接触者管理,院内感控措施落实;超前谋划境外相关疫情防控、患者救治工作,做好2021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保证百分百按时拨付资金;

(2)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2021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体城乡居民满意度大于等于85%。

(七)乡村医生一次性离任补助专项资金

1.总体目标

完善乡村医生离任保障政策,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激发乡村医生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百分百按照离任乡村医生数量发放离任补助;

②时效指标:保证百分百按时拨付资金;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完善乡村医生离任保障政策,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②社会效益指标:增强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加快乡村医生队伍更新换代,不断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提升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服务能力;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辖区乡村医生满意度大于等于80%。

(八)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补助经费

1.总体目标

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成果;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能力逐步提升。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完成80个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满足群众90%以上的中医药服务需求;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居民健康水平提高,公共卫生均等化;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体城乡居民满意度大于等于85%。

(九)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全程教育奖学金专项资金

1.总体目标

对应享受教育奖学金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奖励扶助资金。2021年预计发放全程教育奖学金2282人。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达98%以上,对象档案建档率达100%,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合作医疗、扶贫开发、享受低保、分配征地补偿和其他集体经济收益等方面给予优惠。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2021年符合享受全程教育奖学金人数大于等于2282人,100%按全程教育奖学金发放标准发放资金;

②质量指标:全程教育奖学金对象100%进行建档,2021年全程教育奖学金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大于等于98%;

③时效指标:100%做到及时兑付资金;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大于等于98%;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程教育奖学金补助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80%。

(十)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专项资金

1.总体目标

对应享受失独抚慰金政策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奖励扶助资金。2021年预计发放计划生育家庭失独抚慰金30户。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达100%以上,对象档案建档率达100%,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2021年符合享受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户数大于30户,按照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发放标准发放资金;

②质量指标: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对象100%建档,2021年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大于等于98%;

③时效指标:保证100%按时发放资金;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大于等于98%;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补助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85%。

(十一)爱国卫生工作(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专项经费

1.总体目标

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卫生创建工作。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全区省级卫生乡镇创建率未达到40%以上,全区省级卫生村创建率未达到60%以上;

②质量指标:保证开展四月爱国卫生月活动1次;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促进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居民得到最大实惠;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辖区服务对象对服务的满意度评价大于等于80%。

(十二)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专项资金

1.总体目标

对应享受一次性奖励政策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奖励扶助资金。2021年预计发放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一次性奖励专项资金83人。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达98%以上,对象档案建档率达100%,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合作医疗、扶贫开发、享受低保、分配征地补偿和其他集体经济收益等方面给予优惠。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2021年符合享受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户数大于等于83户,100%按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发放标准发放资金;

②质量指标:2021年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大于等于98%;

③时效指标:100%按时2021年拨付资金;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大于等于98%;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体城乡居民满意度大于等于85%。

(十三)“三支一扶”支卫服务人员专项补助资金

1.总体目标

根据《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募蜂雨通知为“三支一扶”支教服务人员王霜等2同志为“三支一扶”支卫服务人员的通知》(隆人社发〔2020〕316号)文件实行,该项目用于支付“三支一扶”人员生活待遇;发放月份为2020年11月-2021年12月。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三支一扶”支卫服务人员人数为2人;

②时效指标:100%按时拨付补助资金;

③成本指标:每人每月687元,按标准拨付资金;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提高乡镇卫生院收入,发展人才;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居民健康水平提高,公共卫生均等化;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体城乡居民满意度大于等于85%。

(十四)防治艾滋病专项经费

1.总体目标

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率,降低艾滋病病死率。全区艾滋病疫情稳中有降,无经输血传播,群众艾滋病知晓率达95%以上;母婴传播率降低至2%以下;检测覆盖率达40%。加强项目管理,按照项目方案完成工作,达到项目目标,资金按进度执行完毕。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检测覆盖率达40%;

②质量指标:艾滋病规范化随访干预比率大于等于8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大于等于90%,艾滋病哨点监测完成率达大于等于95%;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率,降低艾滋病病死率;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居民健康水平提高,公共卫生均等化;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救助对象满意大于等于85%。

(十五)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

1.总体目标

对应享受奖励扶助制度政策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奖励扶助资金。2021年预计发放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5050人。奖励与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达98%以上,奖励与扶助对象档案建档率达100%,奖励与扶助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合作医疗、扶贫开发、享受低保、分配征地补偿和其他集体经济收益等方面给予优惠。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2021年符合享受奖励扶助人数大于等于9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大于等于5050人,按奖励扶助制度资金发放标准独男960元/人/年、独女1080元/人/年、无子女1200元/人/年兑付资金;

②质量指标:奖励扶助对象档案建档率符合政策对象一人一档;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合作医疗、扶贫开发、享受低保、分配征地补偿和其他集体经济收益等方面给予优惠;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奖励扶助制度补助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85%。

(十六)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伤残、死亡家庭、其他家庭)专项资金

1.总体目标

对应享受特别扶助制度政策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奖励扶助资金。2021年预计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伤残、死亡家庭)专项资金800人。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达98%以上,扶助对象档案建档率达100%,扶助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合作医疗、扶贫开发、享受低保、分配征地补偿和其他集体经济收益等方面给予优惠。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2021年符合享受特别扶助(伤残、死亡)人数大于等于800人,100%按特别扶助制度(伤残、死亡)发放标准发放资金;

②质量指标:特别扶助对象100%建档,2021年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大于等于98%;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合作医疗、扶贫开发、享受低保、分配征地补偿和其他集体经济收益等方面给予优惠;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特别扶助制度补助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85%。

(十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资助补助资金

1.总体目标

对应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奖励扶助资金。2021年预计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资助资金31540人。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达98%以上,对象档案建档率达100%,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合作医疗、扶贫开发、享受低保、分配征地补偿和其他集体经济收益等方面给予优惠。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2021年符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资助资金人数大于等于31540人,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及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父母180元人/年,特殊家庭父母及子女全额资;

②质量指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资助资金对象档案建档率等于100%,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资助资金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大于等于98%;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合作医疗、扶贫开发、享受低保、分配征地补偿和其他集体经济收益等方面给予优惠;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资助资金补助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85%。

(十八)乡村计划生育业务人员培训专项经费

1.总体目标

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年内完成一次对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年内完成一次对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②质量指标: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年内完成一次对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80%。

(十九)农村订单定向免费签约大学生专项资金

1.总体目标

《转发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卫计发〔2015〕35号),保山市卫计委、保山市人社局面向全区高中毕业生录取取到定向医学院就读,就读4年,订单定向生学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县区级财政共同承担,其承担5千元/年/人,合计13万元。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2021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签约大学生专项资金补助对象为26人次;

②质量指标:获补对象准确率等于100%;

③时效指标:保证100%按时拨付资金;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发展人才,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了,提高乡镇卫生院收入;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二十)独生子女保健费专项资金

1.总体目标

对应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奖励扶助资金。2021年预计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1500户。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达100%以上,对象档案建档率达100%,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2021年符合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户数大于等于1500户,100%按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标准发放资金;

②质量指标:独生子女保健费对象100%建档,2021年独生子女保健费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大于等于98%;

③时效指标:100%按时拨付资金;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给予补助,促进社会稳定;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85%。

(二十一)特岗全科医生专项资金

1.总体目标

根据《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8年保山市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卫计发〔2018〕337号),保山市卫计委、保山市人社局面向社会招聘到隆阳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特岗全科医生12名,聘期4年,聘任期内,特岗全科医生薪酬待遇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承担5万元/年/人,合计60万元:省级财政承担1.5万元/年/人,合计18万元。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2021年特岗全科医生专项资金补助对象为12人;

②质量指标:保证100%对12人兑付补助资金;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发展人才,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了,提高乡镇卫生院收入;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无增减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