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1-032901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3-29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53号)文件,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主要职责是: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落实城市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服务。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在上级卫生业务机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1)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
(12)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
(2)开展中医药服务。
(3)社区现场应急救护。
(4)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5)转诊服务。
(6)康复服务。
(7)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其他职能
(1)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
(2)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中医科、财务科、预防保健科、检验科、口腔科、妇产科、外科、全科医疗科、医学影像科、内科,共计10个科室。下设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健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工作,对危重病人实施抢救、会诊、转诊工作。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高技术引进,新疗法、新技术应用及相关科研工作。负责收集掌握卫生防疫资料,制定防疫措施,做好传染病调查、登记、报告、隔离疫点、消毒等工作。指导并参与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做好饮水卫生、户厕卫生等技术指导工作。协助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所做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开展妇幼保健、卫生、健康等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了解掌握本地区妇女儿童健康情况,调查摸清危害妇女儿童健康因素,提出防病措施并积极治疗。深入农村进行疫情调查,发现疫情苗头,采取提前预防措施,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义务指导.培训和管理,定期进行考评。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履行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低廉的医疗服务。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规章制度,实行现场减免和定期公示。遵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加强参保人员就医管理,接受市、区医保局的管理监督。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协助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收缴工作。为辖区内居民建立并规范管理健康档案,开展康复训练及指导,实行“六位一体”的工作原则。按时按质完成区卫健局、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完成全乡各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6.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6.3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减少42.39万元,同比减少13.30%,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较上年减少42.39万元,同比减少13.30%,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减少。政府性基金较上年减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较上年减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较上年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较上年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较上年减少0万元,上级补助收较上年入减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6.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6.3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6.34万元(本级财力276.3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42.39万元,同比减少13.30%,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经费减少。其中:本年收入276.34万元,较上年减少42.39万元,同比减少13.30%,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经费减少。上年结转收入减少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6.34万元,较上年减少42.39万元,同比减少13.30%,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经费减少(本级财力276.34万元,较上年减少42.39万元,同比减少13.30%,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经费减少。专项收入较上年减少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较上年减少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较上年减少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较上年减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6.3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39万元,同比减少13.30%,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32.3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 208999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1.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3.210032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支出合计215.8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17.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及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合计9.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6.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0.19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76.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 基本支出:
(1)30101基本工资97.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96.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津贴补贴;
(3)30107绩效工资17.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绩效工资;
(4)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养老保险;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8)30228工会经费3.88万元,主要用于工会拨缴经费支出;
(9)30305生活补助0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2. 项目支出:
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我单位2020年2021年均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我单位2020年2021年均无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我单位2020年2021年均无预算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单位共申报项目0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