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中心卫生院2021年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1-032900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3-29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中心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中心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中心卫生院2021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53号),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中心卫生院主要职责是:
1.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负责辖区内村民健康档案建档管理服务,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规范预防接种服务,开展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转诊。
3.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政策,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
4.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政策宣传监管及服务工作。
5.深入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对卫生室执行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及乡村医疗培训工作,对一定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医疗卫生服务进行技术指导和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丙麻中心卫生院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门诊部、住院部、公共卫生、财务室,共计5个科室。下设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2021年,隆阳区丙麻中心卫生院将在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卫健局工作部署,狠抓落实,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救治、公共卫生、爱国卫生、健康扶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疗服务质量、计划生育奖扶及服务等方面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构造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中心卫生院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1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5.8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3.28万元,同比减11.9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5.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5.8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5.85万元(本级财力245.8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3.28万元,同比减11.9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5.8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28万元,同比减11.9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不变。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28.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2.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1.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失业保险缴费的支出;
3.2100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92.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的支出;
4.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3.1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45.85万元,项目支出0元)。
1. 基本支出:
(1)30101基本工资87.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84.8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津贴补贴;
(3)30107绩效工资15.5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绩效工资;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8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失业保险缴费;
(8)30228工会经费3.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
(9)30305生活补助0.9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遗属补助。
2. 项目支出:
2021年隆阳区丙麻中心卫生院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中心卫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中心卫生院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中心卫生院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接待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中心卫生院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车运行维护预算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中心卫生院共申报项目0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中心卫生院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