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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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0-0612014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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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6-12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53号)文件,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是:

1.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的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危害。

2.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3.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4.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5.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6.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7.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106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科、慢病科、结防科、健教科、地病科、性艾科、疾控科、检验科、计免科、放射科、卫生科、美沙酮门诊,苗研中心,共计14个科室。下设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本着“重点地区,重点预防;重点疾病,重点防治;重点人群,重点保护”的原则,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紧紧围绕监测、预防、控制处置三个环节,切实加强了对鼠疫、霍乱、艾滋病、疟疾、结核病、肝炎等传染病的防治,突出抓好以防治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和食物中毒为重点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继续抓好以计划免疫为主的可防疾病的防治工作,巩固计划免疫和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成果,稳步推进辖区疾控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106人,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06人。在职实有10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6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2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总收入14,567,816.17元,较上年12,936,208.43元增1,631,607.74元,同比增12.6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67,816.17元,较上年12,936,208.43元增1,631,607.74元,同比增12.61%;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事业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其他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上年结转收入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政拨款收入14,567,816.17元,较上年12,936,208.43元增1,631,607.74元,同比增12.61%,其中:本年收入14,567,816.17元,较上年12,936,208.43元增1,631,607.74元,同比增12.61%,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567,816.17元,较上年12,936,208.43元增1,631,607.74元,同比增12.61%,(本级财力14,567,816.17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总支出14,567,816.17元,较上年12,936,208.43元增1,631,607.74元,同比增12.61%。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567,816.17元,其中:基本支出11,491,516.17元,较上年10,810,108.43元增681,407.74元,同比增6.30%,占总支出的78.88%;项目支出3,076,300.00元,较上年2,126,100.00元增950,200.00元,同比增44.69%,占总支出的21.12%。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0854035.84元(其中:基本支出9377735.84元,项目支出14763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事业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5720.3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687.7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失业保险缴费;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37343.9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事业)缴费;

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83930.0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保缴费;

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098.2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

7.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43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区村级免疫规划冷链设备专项经费;

8.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70000.00元,主要用于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491516.17元,项目支出3076300.00元)。

1. 基本支出:

(1)30101基本工资3786576.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事业人员)基本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4523676.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事业人员)津贴补贴;

(3)30107绩效工资565302.84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事业人员)绩效工资;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35720.32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17547.92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3726.08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6786.01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

(8)30201办公费806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办公费;

(9)30207邮电费414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邮电费;

(10)30211差旅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下乡差旅费;

(11)30217公务接待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督导检查工作接待费;

(12)30228工会经费141965.00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工会活动费用和拨缴上级工会经费;

(13)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车辆费用;

(14)30305生活补助18216.0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费。

2. 项目支出:

(1)30103奖金976300.00元,主要用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的,在评选当年和保持荣誉期间每年奖励全体干部职工(含退休人员)1个月应发工资。

(2)30201办公费70000.00元,主要用于健康证办理办公用品费;

(3)30218专用材料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健康证办理材料费;

(4)30227委托业务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乡级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证办理材料费,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委托业务费;

(5)31003专用设备购置143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区村级免疫规划冷链设备采购专项经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70000.00元,较上年180000.00元减10000.00元,同比减5.5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30000.00元,较上年40000.00元减10000.00元,同比减25%,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严格接待制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0000.00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预算未安排公车购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170000.00元,较上年170000.00元增0元,同比增0%,主要原因是2020年实有车辆与上年保持量一致,预算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与上年一致。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20年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11491516.17元,较上年10810108.43元增681407.74元,增6.30%,其中:

1. 工资福利支出10989335.17元,占基本支出的95.63%,较上年10322582.43元增666752.74元,同比增6.46%,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4人(新增招考3人、签约3人,退休1人、调出1人),调资增资;

2. 商品和服务支出483965.00元,占基本支出的4.21%,较上年462806.00元增21159.00元,同比增4.5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经费、工会经费增加;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216.00元,占基本支出的0.16%,较上年24720.00减6504.00元,同比减26.31%,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人员减少1人。

(二)项目支出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3076300.00元,较上年2126100.00元增950200.00元,同比增44.69%,其中:

1. 2020年省级文明单位奖励专项资金976300.00元,较上年906100.00增70200.00元,同比增7.75%,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增加,调资增资;

2.2020年健康证办理工作成本补助专项经费500000.00元较上年700000.00元减200000.00元,同比减28.57%,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要求压缩30%的经费;

3.2020年全区村级免疫规划冷链设备专项经费1430000.00元,2019年未安排此项经费;

4.2020年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配套经费170000.00元,较上年120000.00元增50000.00元,同比增41.67%,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压缩30%的经费。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83965.00元,较上年462806.00元增21159.00元,同比增4.57%,占基本支出的0.18%,主要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公务经费、工会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20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1430000.00元,其中:货物类1430000.0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0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1430000.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其他资金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申报项目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30763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 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17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2020年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0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1

0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

0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3

0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4

0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5

06.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

07.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7

08.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8

0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9

10.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0

11.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1

12.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2

13.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13

14.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