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40325-0002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3-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200000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中心卫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落实城镇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服务。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在上级卫生业务机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1.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
12.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公室、中医科、财务室、预防保健科、检验科、妇外科、医学影像科、内儿科、门诊、公共卫生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居民健康档案工作
我乡辖区人口数34883人,建立居民健康纸质档案35166份,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34155份,居民建档率为100%,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7.91%。
2.健康教育工作
严格按照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健康教育项目工作。采取了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健康宣教、设置宣传栏的各种方式,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主要卫生问题和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2023年开展卫生咨询宣传活动9次,参与咨询宣传810人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12次,参加人数4361人次;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12期。
3.预防接种工作
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含麻类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为了做好此项工作,配备了相应冷藏设施、设备,制定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对具备资格的预防接种人员,进行了预防接种专业知识培训。国家免疫规划各种疫苗接种率均达90%以上。通过接种使个体产生自动或被动免疫力,保护个体和人群不受病原因子的感染和发病。
4、0-6岁儿童管理
按照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开设儿童保健门诊,为婴幼儿提供健康管理服务。2023年1-12月0-6岁儿童健康管理1752人。
5.孕产妇管理
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为孕妇提供孕早期、孕中期和孕晚期健康管理。2023年1-12月早孕建册159人次。
6.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并对所有登记管理的老年人免费进行一次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及空腹血糖测试,并提供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2023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档2963人。
对发现已确诊的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进行管理;对存在危险因素且未纳入其他疾病管理的老年居民进行定期随访,并告知该居民一年后进行下一次免费健康检查。
每年按要求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一次健康体检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2023年对65岁及以上老人进行体检2018人,体检率占老年人总数的70%。
7.慢性病管理工作
高血压患者管理:2023年我院共登记管理高血压患者2963人,健康管理率100%。
二型糖尿病患者管理:2023年辖区共登记管理糖尿病患者2019人,健康管理率100%;并为糖尿病患者提供随访服务,对控制不满意的糖尿病患者进行分类干预。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8.重性精神病管理
我院共登记管理并提供随访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为240人。今年共对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面对面随访和分类干预,并对患者进行规范管理,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9.传染病报告与处理工作
2023年登记报告管理各类传染病40例。传染病报告率100%,未出现传染病漏报等情况,2023年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对发生的传染病均按要求做好登记、报告和流调、疫点处理等工作。
10.在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所的指导下,我们积极做好卫生监督协管中的食源性疾病安全信息报告、饮用水安全卫生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卫生计生相关信息报告等各项有关工作,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对象有供水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公共场所、职业卫生、计生,2023年巡查341次,开展宣传1次,2023年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100%。
11.中医药服务项目管理工作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岁儿童中医药服务规范开展工作,2023年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3762人,开展中医药服务2834人次,健康管理率75.33%;0-36个月龄儿童651人,开展中医药服务586人,健康管理率90.02%。
12.结核病患者管理
按照结核病患者管理规范要求,凡是发现有疑似结核病患者的一律转到专业机构进行归口治疗。
13.死因监测报告管理工作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年初对各社区死因监测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死亡病例报告的时限,死亡证明的开具流程和填写要求,台账的登记等工作做进行安排部署和要求。报告的及时率、漏报率都到达到了指标要求。
14.肿瘤报告工作
全年报告指标要求为3.5‰,年初对各村肿瘤报告登记管理人员进行工作培训,每季度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严格按要求落实肿瘤登记报告工作,在来年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质量。
15.高危人群管理工作
年初对各村卫生室进行高危人群管理工作培训和要求,年初摸底排查辖区高危人群并登记造册,按要求每半年随访一次,卫生院半年对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认真按照工作要求开展高危人群管理和随访。2023年辖区高危人群登记和随访586人。
16.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登记报告及随访工作
配备慢病工作人员为兼职工作人员,负责辖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登记报告和随访工作,根据病种按要求每月对医院门诊日志和住院登记本进行核查登记和报告,按规定时间进行随访管理,报告的及时率、漏报率、随访率都达到了规定要求。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228,249.7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995,585.3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9,00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1,728,664.41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717,542.41元,同比增长89.44%,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单位事业收入口径仅包括运转类采购项目,2024年度单位事业收入口径包括单位业务收入预算,导致事业收入增加5,000,000元;二是2024年的上年结转收入增加1,728,664.41元,包括结转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1,092,060元,结转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196,860元,结转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结算补助资金163,509元,结转2023年的基本药物制度省级结算补助资金9,200元,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207,035.41元,结转2023年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6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28,249.75元,其中:本年收入3,499,585.34元,上年结转收入1,728,664.41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28,249.7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17,542.41元,同比增长48.92%,主要原因是:结转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1,092,060元,结转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196,860元,结转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结算补助资金163,509元,结转2023年的基本药物制度省级结算补助资金9,200元,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207,035.41元,结转2023年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6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228,249.7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228,249.75元,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494,746.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960.40元,同比下降0.45%,主要是人员结构发生变动,人员社保及公积金缴费基础调整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预算降低;项目支出4,733,502.8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33,502.81元,纯增。主要原因是结转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1,092,060元,结转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196,860元,结转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结算补助资金163,509元,结转2023年的基本药物制度省级结算补助资金9,200元,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207,035.41元,结转2023年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60,000元;本年单位自有资金采购项目支出3,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00,000元,主要原因是维修(护)增加350,000元,委托业务增加5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减少2,07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增加150,000元,物业管理费增加29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50,000元,办公费增加50,000元,印刷费增加3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2,080,505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死亡抚恤支出合计8,04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支出。
3.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合计1,2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4.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14,659.4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5.2100302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支出合计2,704,342.3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和工会经费支出。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161,253.71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保支出。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合计100,639.4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9,346.20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支出。
9.210999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生活补助支出合计99,600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副高、中职、执业医师资格生活补助资金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无,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0次,共计接待约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单位无公务接待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单位无公车运行维护预算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共申报项目8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个,财政预算安排1,733,502.81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4年本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山市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21,568,548.09元,其中,流动资产10,882,468.36元,固定资产6,959,330.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335,923.70元,无形资产1,390,825.1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99,548.1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85,435.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6项,账面原值992,806.7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