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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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40325-00009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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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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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3-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000000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城市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2.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3.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4.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5.在上级卫生业务机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6.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7.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

8.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

9.开展中医药服务、现场急救、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转诊服务、康复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外科、内科、妇产科、中医科、影像科、检验科、口腔科、公卫科、后勤科。

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我院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合作,全面完成了2024年卫生工作十三项指标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我院一年来的医疗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开展业务技术质量为核心,为了把医疗质量真正摆上医院管理的核心地位,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生命线”也是医院管理的主题,在继续完善和进一步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制定院内科室、个人两级质量监督,危重病人的病案讨论;进修学习,“三基”培训考试,技能实践操作,互教互学,提高整体素质;要求医务人员具有高度的服务意识,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二是坚持两种效益保障,要有视病人为“衣食父母”的观念,全力搞好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三是一切服务以病人满意为标准,解决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2024年是医院管理年、“工作作风转度年”,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价格诚信、优质服务,制作价格公示标牌,积极探索调整诊疗流程,规范导诊服务,实行病人选择医生,住院清单,病人签名,让病人明明白白看病,争创老百姓放心的医院活动,赢得了病人信赖,突出特色科室,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为广大患者解除痛苦,再造健康贡献力量。我院的卫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提高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为主线,我院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我院将进一步抓好医疗质量及公共卫生各项工作,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9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939,048.9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74,358.9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9,50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1,564,690.01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79,241.56元,同比增长12.57%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279,241.56元,主要原因是:结转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142,520元,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889,410元,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结算补助资金152,194元,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结算补助资金9,900元,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结算补助资金1,850元,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168,816.01元,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200,000元,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区级补助资金1,123.20元;人员减少对应人员经费减少285,448.45元;本年度医疗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导致事业收入增加500,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39,048.99元,其中:本年收入4,874,358.98元,上年结转收入1,564,690.01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39,048.9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79,241.56元,同比增长12.57%,主要原因是:结转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142,520元,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889,410元,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结算补助资金152,194元,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结算补助资金9,900元,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结算补助资金1,850元,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168,816.01元,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200,000元,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区级补助资金1,123.20元;人员减少对应人员经费减少285,448.45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939,048.9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439,048.99元,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874,358.98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285,448.45元,同比减少5.53%,主要原因是:在岗在编人员减少1,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1,065,813.2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65,813.21元,同比增长22.95%主要原因是:2024年运转类采购项目资金增加500,000,结转202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1,184,124元,新增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区级补助资金1,123.20元,结转202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180,566.01元,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200,000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合计1,4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保险缴费支出合计559,579.8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合计6,316.9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4.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合计8,04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

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20,301.7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6.2100302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支出合计3,779,547.52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2100399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合计180,566.01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

8.2100408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184,124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12项补助支出;

9.2100410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支出合计1,123.20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日常支出;

10.210110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223,319.71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及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210110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合计133,609.7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2.210119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74,400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3.2109999公共卫生-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支出。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长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本单位2024年与2023年均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长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本单位2024年与2023年均无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本单位2024年与2023年均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未使用财政资金支付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申报项目9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8财政预算安排1,565,813.21编制绩效指标0其中:重点项目0财政预算安排0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4年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2023年及2024机关运行经费均无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5,579,776.34元,其中,流动资产24,384,730.12元,固定资产10,114,191.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80,854.48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03,496.7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74,957.8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