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702-8/20250915-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9-1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24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68号),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4.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
5.负责市场经营主体信用监督管理。
6.负责网络市场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
7.负责组织实施广告监督管理。
8.依法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9.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0.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2.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3.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5.依法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8.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19.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
20.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21.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2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财务股、法规股、市场主体服务股、企业监督管理股(非公党建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及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化计量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行政执法大队。在各乡镇下设市场监督管理所。下属单位21个,分别是永昌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青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兰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九隆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板桥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水寨乡市场监督管理所、金鸡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河图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西邑乡市场监督管理所、丙麻乡市场监督管理所、瓦渡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辛街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蒲缥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瓦窑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芒宽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潞江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瓦房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杨柳乡市场监督管理所、瓦马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永盛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汉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9人(离休0人,退休109人)。年末遗属16人。
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解决经营主体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堵点,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促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深入了解经营主体经营状况,反映困难诉求,为经营主体答疑解惑,让其及时知晓政策、弄懂政策、享受政策。2024年以来,走访省局统一抽取的经营主体2478户次。隆阳区实现“一件事”高效办理,颁发首张“开办餐饮店一件事”《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首张《药品经营许可证》。
2.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本年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 2691件,办结2615件,办结率97.1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8.17万元。
3.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服务水平,营造宽松便捷、高效便民的市场准入环境。大力推进登记服务便利化,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高效集成办理一件事”、市场主体智能化开办,采取网上办、预约办、当场办、操作不便群众全程帮办、“一对一”指导服务、证照邮递送达等创新举措,从“细”处着手,用足各项政策,用活部门职能,全面提升窗口服务水平,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全区实有经营主体106391户,较2023年底净增8562户,增速8.75%,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117.81户,增速8.75%;每千人拥有企业25.62户,减少4.62%。目前,全区实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05468户,较2023年底净增8592户,增速8.87%。其中,实有企业23137户,较2023年底减少1120户,减少4.62%;实有个体工商户82331户,较2023年底净增9712户,增速13.37%。实有中小企业21878户,较2023年底减少1164户,减少5.05%。
4.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对辖区内36家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的气瓶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2024年,我局共检查304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110台套设备,发出指令书51份,约谈9家次使用单位,发现隐患224条,整改191条,责令停用设备40台,结案16起,罚款33.5万元。通过强化高风险问题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隆阳区特种设备安全实现连续18年“零事故”。
5.食品安全方面:截至目前,2024年隆阳区食品监督抽检量为6.04批次/千人,高于省级大于等于4批次/千人的考核目标。隆阳区2024年抽检量高出省级要求150%,超额完成抽检任务。食品快速检测1639批次,快检合格率99.93%。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7620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单位9500余家次。查办食品违法案件79件,罚款64.85万元。2024年以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同第三方抽检机构开展的国家级、省级、市级230余批次校园食品安全抽检中,已无农产品不合格情况发生,有效保障了隆阳区校园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抽检中,已无农产品不合格情况发生,有效保障了隆阳区校园食品安全。
6.药品安全方面: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6813人次,共检查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271户次。针对存在违法违规的单位我局药械化案件38起,罚没39.58万元。今年以来,隆阳区未发生药品和疫苗安全事故。
7.知识产权工作:2024年隆阳区有效发明专利数量居全市第一。隆阳区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企业3家,融资贷款金额在一千多万元,切实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周转困难问题。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3,640,920.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40,920.33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增加。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14,268.38元,下降4.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14,268.38元,下降4.1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收入22,957,308.25元,较上年24,083,610.26元,减少1,126,302.01元,降低4.68%;项目支出收入683,612.08元,较上年571,578.45元增加112,033.63元,增长19.6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3,640,920.33元。其中:基本支出22,957,308.25元,占总支出的97.11%;项目支出683,612.08元,占总支出的2.8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14,268.38元,下降4.1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26,302.01元,下降4.68%;项目支出增加112,033.63元,增长19.6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薪酬变动,死亡抚恤金减少,2024年我局在职行政人员减少5人,事业人员增加2人,死亡抚恤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747035.80元;项目增加,项目经费增加,2024年项目10个,与上年相比,项目增加6个。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957,308.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698,059.17元,占基本支出的90.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59,249.08元,占基本支出的9.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3,612.0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3年市场监管中央专项经费57,572.94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查等工作。
市场监管及食品安全工作综合业务经费项目经费59,653.58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检查宣传等工作。
2021年保山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经费项目经费240,500.00元,主要用于奖励获得保山市知识产权奖的企业和个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40,920.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014,268.38元,下降4.11%,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7%。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原因是人员变动、政策性调薪、晋级晋档、零星调资等人员经费减少;二是本年项目支出增加,原因是项目增加,项目资金增多,2024年项目10个,与上年相比,项目增加6个。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601,683.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8%,完成年初预算的97.41%。主要用于市场监管行政人员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不含各项社会保险缴费)15,909,671.47元,用于该部分人员商品和服务支付2,692,011.6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原因是人员变动、政策性调薪、晋级晋档、零星调资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14,563.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2%,完成年初预算的137.44%。主要用于支付所有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费用2,693,260.63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64,430.00元,职工死亡抚恤金392,505.6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715.5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0,652.1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由上级部门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88,905.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4%,完成年初预算的97.09%。主要用于支付所有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5,767.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完成年初预算的68.00%。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开展;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能全额使用。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2,500.00元,决算为268,598.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4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7,304.07元,下降20.0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500.00元,决算为264,202.7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36%,完成年初预算的79.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39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4%,完成年初预算的43.9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0,4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8,639.93元,增长176.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544.00元,下降55.7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3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544.00元,下降55.7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2,500.00元,支出决算为268,598.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4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7,304.07元,下降20.0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500.00元,决算为264,202.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3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9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能全部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30,4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8,639.93元,增长176.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544.00元,下降55.7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3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544.00元,下降55.7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未新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二是大部分公务用车老化,维修成本上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三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检查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9,249.08元,比上年减少95,458.27元,下降4.05%,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政策,缩减公用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买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开支,以维持机关正常运转,开展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8,369,577.14元,其中,流动资产1,563,798.81元,固定资产6,805,777.3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83,907.4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74,751.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849.36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与整栋办公楼成为一体,无法单独估算价值),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6,9875.86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7,283.5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7,283.5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7,283.5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7,283.5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