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索引号
- 01525702-8/20240311-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3-11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68号),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4.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
5.负责市场经营主体信用监督管理。
6.负责网络市场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
7.负责组织实施广告监督管理。
8.依法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9.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0.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2.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3.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5.依法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8.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19.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
20.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21.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2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财务股、法规股、市场主体服务股、企业监督管理股(非公党建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及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化计量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行政执法大队。在各乡镇下设21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是永昌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青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兰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九隆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板桥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水寨乡市场监督管理所、金鸡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河图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西邑乡市场监督管理所、丙麻乡市场监督管理所、瓦渡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辛街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蒲缥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瓦窑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芒宽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潞江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瓦房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杨柳乡市场监督管理所、瓦马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永盛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汉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紧扣经营主体倍增,优化市场准入环境。一是市场主体倍增成效显著。以“宣传动员创业一批、内部挖潜培植一批、政策扶持吸引一批、招商引资新增一批、出台政策保障一批”为抓手,挖掘市场潜力,梳理潜在群体,用足各项政策,用活部门职能,促进各行业市场主体倍增。二是市场准入更加便利。抓好线上线下“一窗通”建设,继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限,营造宽松便捷、高效便民的市场准入环境;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个转企”营业执照转型升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实行承诺容缺受理,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采取网上办、预约办、当场办、证照邮递送达、“政银合作”企业营业执照自助打印等创新服务举措,全面提升窗口服务水平,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
2.紧扣“四个最严”要求,守牢民生安全底线。一是食品安全监管更加严格。以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和群体性食物中毒防控为重点,完善应急预案,全力做好应急处突。二是药品安全监管更加严格。先后开展了防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监督检查等,不断提高药品从生产到经营、使用全过程监管能力。三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更加严格。
3.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全面提升监管效能。一是公平竞争执法持续强化。二是广告监管执法大幅加强。三是消费维权效能不断提升。四是信用监管基础有效夯实。五是法治建设持续加强。
4.围绕质量强区目标,夯实质量发展基础。一是质量提升稳步推进。二是全面强化源头治理。围绕农资、食品相关产品、儿童学习用品、学生用服装及絮用纤维制品、烟花爆竹、燃气具等重点工业产品产品开展质量专项整治,重点打击生产销售“三无”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民事标准产品、以次充好、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动。三是计量监管不断强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0人,其中:行政编制136人,工勤人员编制9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3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3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299,382.1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246,782.1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0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52,6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05,434.48元,同比下降4.5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各种保险调整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人均办公费标准降低导致办公费减少,遗属人员减少导致遗属补助减少。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638,034.48元。二是项目减少,本年预算项目1个,上年结转项目4个导致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467,400元。其中执法办案专项补助经费减少46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299,382.11元,其中:本年收入23,246,782.11元,上年结转收入52,6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299,382.1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05,434.48元,同比下降4.5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各种保险调整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人均办公费标准降低导致办公费减少,遗属人员减少导致遗属补助减少。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638,034.48元。二是项目减少,本年预算项目1个,上年结转项目4个导致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467,400元。其中执法办案专项补助经费减少46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299,382.1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299,382.11元,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946,782.1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8,034.48元,同比下降2.7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各种保险调整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人均办公费标准降低导致办公费减少,遗属人员减少导致遗属补助减少。项目支出1,352,6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7,400元,同比下降25.68%,主要原因:项目减少,本年预算项目1个,上年结转项目4个导致项目资金减少。其中执法办案专项补助经费减少46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1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合计267,297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2.20138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合计16,682,39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3.20138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主体管理支出合计205,000元,主要用于注册登记专项工作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4.20138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质量基础支出合计80,000元,主要用于质量强区专项工作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
5.20138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质量安全监管支出合计5,000元,主要用于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等支出。
6.20138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支出合计1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等支出。
7.20138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支出合计1,162,023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8.20138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合计684,000元,主要用于编外辅助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9.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合计17,4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10.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合计4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1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2,232,613.60元,主要用于全局所有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合计150,000元,主要用于全局死亡人员遗属补助支出;
13.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11,196.24元,主要用于全局所有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1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合计878,105.61元,主要用于全局所有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65,854.4元,主要用于全局所有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合计738,155.04元,主要用于全局所有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7.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57,339.22元,主要用于全局所有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8.2130804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合计40,70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
19.2130899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支出合计1,190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工作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6,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42,500元,较上年减少17,500元,下降4.8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3年和2024年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境)的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97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单位更加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无需增减预算资金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32,500元,较上年减少17,500元,下降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257,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2,500元,较上年减少17,500元,下降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减少原因: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规范使用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申报项目5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352,600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3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2024年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市场监管及食品安全工作综合业务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不断加强基层市场监管工作力度,组织全区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现“一窗通办”,推行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取得实效。全区整体质量水平明显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全面加强,质量发展环境全面优化。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次数不少于163次,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次数不少于12次。
②质量指标: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覆盖率不少于95%。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开展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和危险化学品获证企业日常监管:按照每年对辖区内获证企业不少于1次,日常监管实现监管覆盖率100%。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07,96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238元,同比下降1.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按要求压缩5%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9,853,484.55元,其中,流动资产2,472,954.61元,固定资产7,380,528.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979,290.4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302,935.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239.54平方米,账面原值13,767,124.65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5,000元,其中出租资产701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5,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