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路牌”虽引人 相关法规不可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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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5-7-/2022-0923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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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9-23

近日,隆阳区民政局接到群众反馈:一块蓝底白字写有“我在保山很想你”的“网红路牌”设在东山森林公园路边某饭店阳台的醒目位置,引来众多青年打卡,并在各大社交平台上晒出合影。区民政局会同河图街道联系该路牌设立人,告知擅自设置道路指示牌的行为已违反相关法规。目前,该路牌已经拆除。

网红路牌虽受欢迎,但设立路牌需符合相关法规。据隆阳区民政局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5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

下一步,隆阳区民政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隆阳区地名标志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对设置不规范的地名标志予以清理整治,及时解决地名标志的违规使用现象,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供稿:杨中常、姜红林

编辑:何迎旭

审核:杨志军、陈姣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