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民政局四项举措让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落地生根
- 索引号
- 01525695-7-/2022-0914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9-14
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村(居)民自治章程在新时代村(居)民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区民政局组成工作专班,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21个乡镇(街道)及部分村(社区),采取四项举措,督促指导全区351个村(社区)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村(居)民自治章程的修订完善工作。
严格修订程序,汇聚广泛民意
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汇聚民智,制订符合实际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村(居)民自治章程,让规定内化于心,成为群众自发自觉的行为。
督促履职尽责,做好合法审查
督促乡镇(街道)履职尽责,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村(居)民自治章程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针对潞江镇某小组寨规中存在歧视女性的规定,发现后立即进行拆除整改,并及时部署对全区351个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村(居)民自治章程进行排查整改,按照职能职责,各乡镇(街道)司法部门及时纠正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村(居)民自治章程中存在的法律适用错误、惩罚性表述、歧视性或封建迷信规定等问题。
以村规为抓手,落实中心工作
以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创建为载体,通过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激发群众参与美化家园的热情。芒宽乡西亚社区党总支书记杨成明说,“现在村规民约已经成为村民共同遵守的日常准则,通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景湾安置点相比以前垃圾乱丢乱扔、杂物乱堆的现象,每户人家的房前屋后都有了绿化,道路干净清洁、车辆停放有序,景湾小区的环境面貌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践行典型引路,探索有机融合
区民政局积极践行典型引路法,探索村(社区)有效治理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村(居)民自治章程的有机融合。积极打造青华街道红花社区和兰城街道关楼社区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的工作典型,通过整合资源、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城乡社区治理新机制。同时号召各村(社区)善用他山之石,认真学习瓦马乡河东村村规民约入选“全国100篇优秀村规民约”的典型案例、蒲缥镇王头寨社区全国首批农村幸福社区的治理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让村(社区)党员干部在矛盾纠纷调解和弘扬公序良俗等治理实践中自发地成为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村(居)民自治章程的践行者、捍卫者和弘扬者,让人民群众成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最积极参与者。(马荣元 王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