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民政"四加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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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5-7-/2021-0511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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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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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5-11

今年以来,隆阳区民政局立足救助职能、提升救助服务、强化救助管理水平,积极主动作为,把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充分融入到隆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通过持续做好“四个加强”,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受助人员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救助率达100%,确保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发生,为隆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民政力量。

加强街面巡查和联合救助。通过与卫生部门协作,为受助人员医疗救治提供保障;与公安部门协作,为甄别受助人员身份提供信息支持;与城市管理部门协作,及时将街头受助人员送至救助站实施救助;与司法部门协作,当受助人员权益受到侵害时提供法律援助。2021年以来,与各部门共计开展街面巡查及联合救助行动28次,参与干部职工39人,街面主动救助16人次。

加强救助寻亲和源头治理。对被救助人员进行甄别寻亲,通过“四个百分之百”(100%人脸识别、100%DNA比对、100%寻亲网救助、100%今日头条录入),提升甄别查询能力和效率。2021年以来,共寻亲成功3人,帮助他们与家人团圆。建立返乡人员信息台账,强化返乡人员政策帮扶,将受助人员有关情况反馈属地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家庭履行监护责任,防止其再次外出流浪。

加强集中安置和站内管理。通过向上级民政争取资金支持,建成云南省首个特殊人员安置点,面向全市安置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将长期托养在精神病医院和寻亲无果人员,经专业医师鉴定后,转移到安置点进行集中落户安置,并聘请专业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协调精神医疗机构医生定期到安置点进行检查治疗,协调潞江镇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并总结出“盘活一块资产、安置一批人员、节省一批资金、打通‘最后一公里’的“四个一”做法。在转移安置的27人中,已帮助12人长期滞留人员与家人相拥团聚,取得了显著成效。

加强服务提升和疫情防控。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建立了“1234”救助流程:严把入站“第一关”,对新入站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做到每日上午、下午体温“两监测”;对求助人员特别是高风险地区入境人员做到“三询问”;坚持每日消毒、清扫、排查、报告“四落实”。随着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救助站严格按照“确需接送、最少中转”原则,稳步有序开展送返工作,疫情发生以来对送返的56人均附核酸检测报告,减低感染风险,完成安全送返,确保了救助人员安全有序流动。(赵丹 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