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村规民约—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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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5-7-/2019-0517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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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5-17

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增强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5月15日,市、区民政局主要领导带领有关业务人员,深入潞江镇、芒宽乡、瓦马乡的部分村组,采用边走访踏看边听取汇报的方式,对如何修改完善村规民约、提升执行效力进行调研指导。

调研组指出,村规民约有美化农村文明环境、维护农村安定团结、推动农村生产发展、促进农民勤劳致富、促进村务公开的作用。要通过尊重村民意愿、加强宣传教育、加大监督审查、严格依约执约来提升执行村规民约的效力。隆阳区267个村、79个社区居委会都制定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但一部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实施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内容还需充实,工作的长效机制和执行的监督保障机制还需健全,与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要求,一是立足本村实际问题针对性地制定村规民约;二是村规民约内容应该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以中华传统文化为依托,重建具有正确价值观的道德体系,通过村规民约的方式融入村民内心,并转化村民行为习惯;三是村规民约要注重合法性;四是建立健全机制规范村规民约有效执行;五是加强党的领导修改完善村规民约。村党组织要发挥核心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带领村民把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新式的问题纳入村规民约,切实加强农村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农村党群共建体系。同时党员要以身作则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摒弃不良习俗,倡导清风正气,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实现党建带群建、党员带群众、村民自治的和谐共建局面。(马荣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