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开展年检工作,强化社会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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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5-7-17_Z/2018-1012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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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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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10-12

2018年2月,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云南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和民政部有关要求及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有关通知精神,于2018年3月1日起开始进行区属社会组织2017年年度检查工作。年度检查的范围是2017年12月31日前经隆阳区民政局批准成立登记的65个区属社会团体和4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2月28日,该局向区属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区级各业务主管单位印发了通知公函,要求各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单位)督促各社会组织认真参加年度检查。截至2018年10月10日,已参检53个社会团体,其余12个社会团体中,已办理注销登记的有6个,拟注销2个,有2个已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未参检有2个,参检率为93﹪。已参检3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余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已办理注销登记的有3个,拟注销1个,未参检有1个,参检率为97﹪。通过年度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社会组织内部管理秩序,强化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崔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