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民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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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5-7/20250106-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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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根据《〈隆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隆法委发〔2022〕3号)的通知要求,隆阳区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理念,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作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推动法治民政建设。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根据隆办发〔2024〕65号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基层政权工作已划入区委社工部。2024年4月制发《隆阳区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了住建、交通、水利等17个部门工作职责以及地名命名、更名工作程序。

2.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救助管理制度,依法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切实提高救助能力和救助管理水平;足额为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供养范围,足额发放供养定补金。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全区纳入城市低保44510户66966人,农村低保249309户433750人,特困供养29565户32964人,临时救助1497户3903人次;累计发放救助资金21757.04万元。全面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建立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信息平台,做到救助对象信息系统数据与统计台账数据一致,实现与乡村振兴、残联、社保、住建、卫健、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3.稳步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和规范社会事务工作完善区乡村三级留守儿童关爱救助机制,全面构建起党委领导,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并将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纳入全区年度考核评估。严格落实单位定点挂、家校村联、“双代理家长”管、干部结对帮措施,全区351个有留守儿童的村(社区)挂联帮扶全覆盖,3276名干部职

工挂联留守儿童7976人,每季度1次入户走访,每月1次沟通联系;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走访特殊儿童10672人次。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抓牢学校管理、抓好兜底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引入专业服务、抓实业务培训等举措强化儿童关爱保护。做好孤儿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切实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2024开展了15场村(社区)儿童主任的培训;完善社会养老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足额发放高龄补贴资金;目前全区建成投入使用公益性公墓37个、经营性公墓1个;张家山陵园进场道路已完成路基开挖,并能保障通行,项目建设涉及迁坟32冢已完成,墓区建设稳步推进。2024年拟新规划建设永盛街道中心公益性公墓1个(正在选址)、瓦马乡片区公益性公墓2个(已选址)、瓦窑镇村级公益性公墓9个(已初步建成3个)同时向市局申请公墓建设补助资金550万元。

4.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贯彻“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等便民措施,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开政策信息、办事指南等,方便群众查询和办理业务。同时,加强窗口建设,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水平,确保群众满意。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工作,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2024年1-12月共办理婚姻登记9865对,其中结婚登记4619对、离婚登记1589对、补领结婚证1088对、补领离婚证116对、离婚申请2453对。

5.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能力,依法亮剑,敢于执法,有效避免了民政法规制度成为“纸老虎”和“稻草人”。加强对养老机构和社会组织的重点监管,建立检查对象和联合执法人员两个名录库,综合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区民政局对全区社会组织开展了1次抽查检查。联合相关部门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检查1次、开展部门抽查检查2次。在全区大力组织开展了“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继续推进清理“僵尸”社会组织,完成整改并恢复活动14家。进一步优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在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最低生活保障等涉及特殊群体利益的领域开展了柔性执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实现执法目的,让民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6.构建全覆盖法律服务体系为确保全覆盖法律服务体系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我单位于统一招聘的顾问组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并建立了由副局长任组长的内部法律顾问组织机构、内部法律顾问队伍,内部法律顾问组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法律审查、案件办理以及其他涉法事务中积极协调和办理,为局党组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和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积极参与规范性文件等草案的起草论证相关工作

7.强化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体系。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系统化。通过“信用中国”(保山)系统,及时进行社会组织信息、行政许可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报送了25条信息数据,无错报漏报。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牢固树立法治为民思维,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健全各项制度法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开展,着力构建职责明确、权责法定、依法行政的工作体系,切实提高了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始终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法定程序,聘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同志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当中,在认真组织自查自审的基础上,主动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系衔接,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近年来,隆阳区民政系统共出台规范性文件3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100%落实了合法性审查。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一步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发标准和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落实发文审批负责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队伍建设,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一是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制度,对规范性文件按程序报批备案并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累计发文84个,均不涉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二是高度重视“两案办理”工作,对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深入调查研究,狠抓具体落实。2024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已全部办理完成,满意率均为100%。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依法执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实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一是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了《隆阳区民政局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隆阳区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等制度,明确决策主体、决策范围,规范决策流程,形成完备的决策机制,并严格执行。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全部经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2024年共召开局党组会议、领导班子会议累计20余次,凡是涉及项目建设、民生资金等方面,全部经局党组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切实加强了对各项民政专项姿金的监督和管理,有效杜绝了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加紧执法业务学习,为执法证的考取和执法业务工作做充分准备。‌制定了《隆阳区民政局2024年行政执法培训计划》明确了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等。培训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和参加司法部门组织的培训等形式。按照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多轮次、‌多形式的法治教育培训活动。‌通过邀请法律专家授课、‌举办专题讲座、‌开展在线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法治素养。‌确保每位执法人员都能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2024年参加执法证考试31人,目前区民政局共有执法证人员18人。切实增强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提高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

2.加大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完善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流程,持续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推动社会组织良性发展一是对全区符合年检条件的89个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印发了《隆阳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度完成80个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二是持续整治行业商会协会乱收费现象。2024年2次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对隆阳区登记社团(含行业协会)收费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业务主管单位及社会组织进行反馈,提出整改要求,限时完成整改,及时上级民政部门报送检查收费情况。并要求各行业协会商会通过“云南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收费情况备案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承诺书,截止目前,已进行网上公示备案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承诺书的行业协会24个,实现了收费公开全覆盖。对24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进行了抽查,未发现乱收费现象。

3.隆阳区民政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订了《隆阳区民政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的区民政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编制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一系列规范性清单,进一步完善区民政局法制审核人员学习培训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许可处罚检查文书等样本,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完善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制度,加强民政执法监督,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地履行执法职责,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执法水平,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三项制度”要求对行政执法活动提出的新标准,修改完善相应的执法质量考评标准,加强对办理行政案件的执法监督,对违反“三项制度”办理行政案件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职责和依据、行政执法程序、便民服务(办事指南)、“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已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重要事项公示栏进行公开,2024年以来办理1件行政处罚,执法过程全过程记录。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充分发挥民政职责职能,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完善预案。

一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结合民政职能职责,为确保服务机构的正常运行,制定了《隆阳区民政局重大突发事件预案》。

二是严格落实值班工作制度,分别安排日常值班人员、节假日值班人员、并制定形成值班表,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按时按要求到岗值班。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工作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隆阳区民政局将党的领导作为核心,强化思想、组织和机制引领,确保党的优势转化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效能坚持人民为中心,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将群众满意作为治理成效的标尺。探索自治、法治、德治、共治为一体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激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活力。积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重点是参与纠纷调解、健康养老、公益慈善等服务。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日常排查化解,2024年全局共排查矛盾纠纷0件。

一是完善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积极帮助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态度及婚恋观念,辅导各阶段的夫妻如何正确处理爱情、婚姻、责任等家庭问题,减少闪婚闪离冲动离婚现象的发生,为辖区群众的婚姻家庭矛盾筑起“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对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功能,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二是维护司法权威,尊重执行裁判效力。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同时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建立了相应的行政复议及应诉机制。2024年期间,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2024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2024年未出现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二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既要防止问责不力,也要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 建立健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完善容错纠错、澄清保护松绑减负机制,大力支持各级干部从实际出发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建成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2024自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25件,合格率达100%,积极配合区司法局组织的评查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以及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数字化法治政府建设

强化数字政府建设。积极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快局机关数据中心建设,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与省、区大数据中心的数据共享,为办事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务。拓宽公开渠道。依托政务服务网和大数据中心,按照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信息化建设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努力做好局机关网站建设,开设执法信息公开专栏,全面、及时、准确工时制发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近年来,区民政局始终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围绕“互联网+民政服务”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用互联网拉近与群众之间距离,把温暖服务送到群众身边,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赢得了群众的高度赞扬。

(九)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1.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落地落实。确保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法治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全面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不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将法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年度任务来抓。

2.严格执行年度报告制度。严格按规定主动报告并公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3.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领导干部考法等一系列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引领,带动全体干部积极学法用法。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2024年共学习15余次,切实增强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提高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完善学法制度。严格按照普法培训工作计划要求,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参加在线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三是积极参加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络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宪法宣传周”等相关法律知识竞赛2次。

4.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按照有关要求,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民政工作提供有关法律顾问服务,确保局党组决策有法可依,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基层群众依法办事。

5.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民政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平台,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宣传月”“敬老月”为契机,通过设置宣传展牌、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围绕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学习内容开展集中宣传解读,并对社会救助政策进行宣传,共计发放宣传单800余份,解答相关政策30余次,充分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对政策的知晓率。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亮点及成效

(一)强化监督制约,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局党组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健全反腐败工作相关制度,从源头上筑起廉洁防线。明确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物资采购、工程建设事项,健全完善“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同时,及时公布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地名命名等重要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发挥职能作用,夯实基层治理。隆阳区民政局紧紧围绕省、市、区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制定了《关于印发<推行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试行意见>的通知》《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隆阳区探索建立五社联动机制工作实施方案》《隆阳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建设实施方案》。通过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如通过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为基层社会治理铺路,蒲缥镇王头寨社区2017年被民政部命名“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青华街道红花社区被纳入近三年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单位并通过了验收,争取省级项目资金24万元,兰城街道关楼社区2021年被纳入云南省第二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单位,争取省级项目资金6万元。

(三)积极推进服务型执法制度。积极推进服务型执法制度,制定和完善一系列服务型行政执法制度,包含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民政行政执法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民政政务公开制度,风险防控制度,行政调解规程等,组织开展了下半年全区民政系统服务型执法培训活动,开展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报送工作,深入挖掘一批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建成省市区“党建引领社会工作”服务实践站7个。争取到省级社工示范站2个,每年支持资金50万元,连续3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专业社工组织为民政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

(四)依法履行民政职能。一是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全市城乡社区全部修订完善了社区公约、村规民约,实现了自治、法治、德治并举。推进好家风建设,建立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引导社区居民崇德向善。二是依法加强民间组织管理。依法做好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条例和文件精神,加强现有社会组织的监管工作,对现有登记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度检查。三是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救助管理制度,依法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切实提高救助能力和救助管理水平。按时足额为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纳入供养范围,足额发放供养定补金。四是稳步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和规范社会事务工作。做好孤儿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切实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会养老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大殡葬执法、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依法开展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

(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建立民政学法用法制度,树立法治民政。为增强民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下民政工作需要,切实把普法宣传工作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区民政局以提高民政干部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为重点,通过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坚持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坚持以考促学等等,树立依法行政治理、普法用法的法治民政形象。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治专题讲座、学法考试、组织讨论等形式,推动多层次、常态化学法,系统学习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二是以社会热点开展普法,送法惠民。以民政工作涉及法律法规为基点,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粘贴标语等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意识明显增强。2024年清明节期间,共悬挂宣传条幅80多幅,张贴警示标语60余张,发放宣传单1100多份,殡葬改革深入人心。三是认真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周一集中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平台组织法律法规的原文学习、专题研讨、案例分析,加深干部职工对常用法律法规的理解认识,4月份对乡镇(街道)民政干部以会议形式作了政策法规培训解读,下发了《社会救助政策汇编》《殡葬改革政策宣传手册》《未成年人保护法漫画手册》,5月份、11月份两次分组到5个乡镇村(社区)进行殡改、救助、儿童、养老、婚姻、村规民约等方面政策法规的实地检查和实务操作培训,有效提高了全县民政干部队伍政策法规理解把握执行操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了民政系统法律法规走进村村寨寨、千家万户。

(六)行政执法情况一是隆阳区民政局认真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成了各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持续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定向慈善捐赠资金通过区慈善会账号拨付134万元,用于助力抗旱救灾100万、村社区基础建设3万元、教育高质量发展28万元、慈善会工作资金运转3万元为助力隆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四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云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规范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收养工作意见的通知》(云民事﹝2015﹞1号)审批程序为符合条件的收养人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2024年办理收养登记5人,社会弃婴、孤儿得到了妥善安置,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五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办理婚姻登记,抓实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民法典婚姻篇关于离婚登记30日冷静期的规定,重新制作婚姻登记流程图,挂在登记窗口进门显眼处。在登记程序中,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维护婚姻登记双方的合法权益,执行离婚冷静期,使夫妻在决定离婚时能够冷静思考,有效防止冲动离婚,降低离婚率。六是全面完成了21个乡镇(街道)351个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的地名普查工作,圆满完成对保山市中心城市和工贸园区范围内的永昌、九隆、兰城、河图、青华、永盛6个街道及相关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勘界工作,并制作签订了相关行政区域界线及三交点协议书。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建议

(一)存在问题。隆阳区民政局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市、区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工作要求和规划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存在部分干部职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程度不够,在宣传上创新意识不强、宣传内容不丰富、宣传方式单一等情况。二是群众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切实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发动村(社区)干部参与积极性,发动广大人民群众都投身到依法治区的队伍中来,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三是普法实用性有待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现了范围和对象的“双扩大”,无论是宣传力度还是服务水平均有了较大提升,但普法与学法、用法之间的难题依然存在,民政法治宣传教育责任落实需进一步加强。

(二)下步建议。一是切实提高法治水平。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推进“三项制度”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让各类行政行为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三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四是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自觉接受人大法律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做到依法秉公用权。五是健全督查督办机制,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质量。六是畅通社情民意诉求渠道,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七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让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公开透明运行。八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纪律约束机制,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知识、执法技能等各类培训,提高其解决执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九是以“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为抓手,以示范创建为目标,切实转变工作思维和作风,加强分析研判,细化工作举措,找短板、补不足,努力锻造一批高素质的民政队伍,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隆阳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