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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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95-7/20220103-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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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3
隆阳区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和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不断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年初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隆阳区民政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明确了一名办公室人员专门负责日常工作,有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在平时工作中,主要领导切实肩负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旗帜鲜明地站在法治工作第一线,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充分调动股室干部抓法治工作的积极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履责,切实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主要领导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开展干部职工集中学习30余次、理论中心组研讨7次,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收看警示教育片、云岭先锋夜校等10余次。
(二)努力克服疫情影响,认真执行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孤儿救助等政策制度,规范有序做好动态管理和救助资金发放工作,优化简化低保、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机制,落实低收入群众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运机制,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截至目前,前全区纳入享受农村低保(含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或个人)18846户35256人,纳入享受特困供养救助2240户2574人,纳入城市低保3739户5529人,实施临时救助7141人次。
(三)稳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2015年以来,隆阳区先后制定出台了《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殡葬管理实施细则》《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深入推进殡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了在推进殡葬改革中区直各部门职责、乡镇工作责任及城乡居民死亡人员入葬区域、丧事管理等相关事项,促进了殡葬改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建成投入使用公益性公墓36个,开发墓穴2.1万冢,基本实现公墓(骨灰堂)全覆盖。通过抓实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圆满完成4个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全区活人墓拆除15121冢,大墓、豪华墓整治1149冢。2021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并兑现惠民补助资金达358.79万元,对隆阳户籍居民实行基本殡葬费“五免除一赠送两补助”,大大减轻群众丧葬负担。2021年清明节期间,共制作宣传单2万份,布标6条。
(四)发挥职能作用,夯实基层治理。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通知》,在全区开展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倡导改善人居环境、树立新时代家风家训、建立红白理事会、促进移风易俗,积极传播优秀殡葬文化,倡导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2020年7月9日,按照省、市、区委政府关于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下发《隆阳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通知》(隆民政发〔2020〕25号),进一步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委会将依法婚育、禁止早婚早育、禁止为未成年人举办婚宴,喜事新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反家庭暴力等有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从而达到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引导民风民俗的作用。据统计,目前全区270个村、81个城市社区100%完成修订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五)落实省政府惠民实事“云南惠老阳光工程”涉隆项目,推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一是抓实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养老项目建设。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913.5万元,建设永昌、兰城、九隆3个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4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改造中心敬老院护理型床位300张及6个农村敬老院护理床位150张。目前已完成九隆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2个养老幸福院建设。二是老年人福利有效保障,现隆阳区建成养老服务机构53个,养老床位3198张,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实现100%收住,同时按时发放高龄津(补)贴,截至目前全年累计发放高龄津(补)贴21112人次,金额1051.685万元。三是加强养老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联合人社部门,组织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员47人进行区级培训和全国养老护理员大赛区级选拔,并获养老服务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单位奖。完成“康养云师傅”培训养老护理员450人,康养机构管理人员25人次,专兼职康养工作者750人次。
(六)严格依法办理孤儿收养登记,社会弃婴、孤儿得到了妥善安置,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截至目前,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1人。
二、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情况
(一)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了《隆阳区民政局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隆阳区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等制度,明确决策主体、决策范围,规范决策流程,形成完备的决策机制,并严格执行。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全部经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2021年1-12月,共召开局党组领导班子会议36次,涉及项目建设、民生资金等多个方面,全部经局党组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三)与云南吉昌律师事务所合作,聘请了该所的杨双桥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部分研究事项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三、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
(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行限时办理,研究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建立受理单制度和办理时限承诺制。缩短部门审批时限,实行马上办,对于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事项马上办理。简化办事程序,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将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入驻行政服务大厅,坚决杜绝让办事群众“双头跑”、“多头跑”、“往返跑”等现象。2021年,区民政局入驻政务大厅窗口办理事项达到29项,切实减少了群众跑动次数。
(二)认真梳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别,认真梳理、整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区民政局权责清单,现有权责事项共79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35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给付12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5项。
(三)落实“网上审批+政务服务”审批便民服务。编制民政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等全部在省政务服务网公开,同时明确申报材料、办理时限、中介服务、审查标准等,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审批。消除模糊条款,明确兜底性条款。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四)加强监管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了《隆阳区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5项随机抽查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
四、行政诉讼情况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0日,隆阳区民政局无行政诉讼案件。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特别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
隆阳区民政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订了《隆阳区民政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的区民政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编制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一系列规范性清单,进一步完善区民政局法制审核人员学习培训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许可处罚检查文书等样本,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完善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制度,加强民政执法监督,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地履行执法职责,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执法水平,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三项制度”要求对行政执法活动提出的新标准,修改完善相应的执法质量考评标准,加强对办理行政案件的执法监督,对违反“三项制度”办理行政案件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截至目前,行政执法事项公示2起。
六、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情况。2021年,隆阳区民政局认真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成了各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2021年1-12月,我区社会组织登记总数为13个,其中:社会团体新增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新增1个,社会团体变更登记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1个,社会团体注销2个。
(二)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情况。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云南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和民政部有关要求,在“云南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平台”系统上发布了2020年度年检任务,同时制发了年检通知公告函印送至各业务主管单位及各社会组织,从2021年4月19日起至7月31日,对区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年度检查工作,公告函中规定了年检的范围、时间、方法和程序,明确了年检的审查形式、内容及结论,提出了年检的相关要求、责任股室及联系方式,并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公告函的具体内容、社会组织名册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2021年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27个(社团5个,民非22个)。
(三)加强婚姻管理,严格执行《民法典 婚姻编》《婚姻法》相关规定,抓实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对未达法定婚龄的坚决不予以发放结婚证,对已达到法定婚龄的依法按程序给予办理结婚登记。2021年1-12月共办理婚姻登记8612对,其中结婚登记5545对、离婚登记1215对、补领结婚证1756对、补领离婚证96对。
七、聘请法律顾问情况
自2017年1月至今,区民政局聘请云南吉昌律师事务所杨双桥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该律所内部成立了以杨双桥律师担任团长、杨洪学律师及杨建茂律所担任副团长、李莹、杨飞、杨英云、李春敏为团队成员,共7人组成的法律顾问服务团。
(一)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论证。法律顾问通过参加民政局系列活动,对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从而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保证决策的合法性。2018-2021年,杨双桥律师10次参加我局重大决策会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讨论,为区民政局依法决策提供了法律建议。为我局起草、审查各类合同协议24件,出具法律意见书4份。
(二)审查规范性文件。法律顾问协助民政局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同时,为民政部门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的各项改革方案以及具体措施提供法律意见。2018-2021年,杨双桥律师为区民政局审核规范性文件12份,审核其他材料15份。
(三)参与信访案件处理。法律顾问参与处理民政局涉法事务,维护民政局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民政局机关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挥了参谋和助手作用。同时,为依法处理疑难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
(四)代理行政诉讼和非诉讼。2018-2021年,云南吉昌律师事务所为区民政局代理行政诉讼案件10件,未代理非诉讼案件。
(五)就民政工作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各项工作越来越规范,对区民政局干部依法行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杨双桥律师2018-2021年共为区民政局提供法律咨询51次,提高了民政系统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
八、“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制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根据清单安排好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制订宣传活动方案。
(一)法律法规宣传常态化。在婚姻登记窗口对前来办证的当事人积极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规范》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了解更多的婚姻登记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收养登记窗口宣传《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登记办法》,提醒广大市民捡拾弃婴要立即报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按规定送福利机构,收养人可以到福利机构申请收养,不能私自收养,以维护被收养人合法权利;在社会救助窗口对前来办事的群众积极宣传社会救助相关法规政策,让群众了解政策,依法依规办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利用好清明节、“5·12”国际防灾减灾日、社会工作宣传周、慈善日、宪法宣传周、敬老节等重要节点,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资料、解答政策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殡葬条例》、《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规范》、《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登记办法》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2021年共开展宣传活动5次,发放《殡葬改革政策法规知识问答》等宣传单1万余,发放《隆阳区治理乱埋乱葬宣传单》等宣传单1万份,发放《殡葬政策法规汇编》100本,悬挂布标条幅60幅,防火警示牌60块,出动宣传车辆10车次;设置慈善宣传栏4块、慈善成果宣传展板4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传手册、宣传单约100份,组织志愿服务者前往隆阳区中心敬老院开展医疗义诊、理发、推拿、心理慰藉等“9.9公益日”慈善实践活动;共发放婚姻、收养宣传单5万多份,通过宣传提高了村(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有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三)充分利用村(社区)自治组织换届选举的时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云南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严格“五不准”、“”十不宜”,明确换届人员资格条件负面清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十严禁”纪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成员资格条件。2020-2121年换届选举期间共发放《致居民群众的公开信》4.9万份,“十严禁”、“五不准”、“十不宜”海报各1.9万张,组织宣传视频会议4场次,参会1900余人次。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2021年共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6次,在社区、学校、扶贫挂包村开展党史、电信诈骗、殡葬改革、乡村振兴、村规民约、儿童保护、婚育新风、反邪教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供与社区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向在校学生宣传普及防疫知识,引导他们互帮互助共抗疾病,让孩子们充分认识到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九、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隆阳区民政局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市、区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工作要求和规划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还存在部分干部职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程度不够,在宣传上创新意识不强、宣传内容不丰富、宣传方式单一等情况。二是群众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切实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发动村(社区)干部参与积极性,发动广大人民群众都投身到依法治区的队伍中来,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三是普法实用性有待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现了范围和对象的“双扩大”,无论是宣传力度还是服务水平均有了较大提升,但普法与学法、用法之间的难题依然存在,民政法治宣传教育责任落实需进一步加强。
(一)创新形式,强化宣传。充分运用时代科技产物,结合“互联网+”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强化法治宣传。
(二)强化法治建设业务人员培训。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将更多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纳入学习内容,进一步加强好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执法程序、案卷制作标准及方法,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保障执法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和云南吉昌律师事务所务实合作,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在处理民政疑难纠纷、重大信访问题、重大决策中的法律帮助作用,做到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隆阳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