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图街道办事处食安办中秋、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索引号
01525763-4/20231001-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10-01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河图街道食安办温馨提醒广大群众:

(一)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应尽量选择在证照齐全的大中型超市、食品商店、大卖场、规范的农贸市场等食品销售点选购食品。

(二)选购月饼时要查看月饼外包装上的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标识是否齐全,包装封口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胀。对一些现做现卖的月饼,购买时要观察加工和销售现场是否干净整洁,购买后要按照包装标签标示的方法贮存。

(三)广大消费者应主动选择包装简约适度的产品,拒绝过度包装月饼和“天价”月饼,反对奢靡浪费。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包装成本,同时保证食品安全,不得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不得售卖“天价”月饼,为广大消费者提供营养健康、美味实惠、简约环保的产品。

(四)选购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时应注意是否标明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不购买标签不规范或无标签、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购买包装破损或有霉渍、污迹的食品;购买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要适量;购买生鲜食品要确保新鲜;购买食品要索取并保留消费凭证。

(五) 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作熟卤菜、凉菜冷食等要注意即做即食,避免因摆放时间过长造成食品污染。消费者外出用餐要选择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环境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谨慎食用火烧肉、撒苤、过手米线等生冷食品,以免引发胃肠道疾病。就餐后一定要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六)网上购买食品、半成品或订餐时,要注意查看网络平台及卖家的资质、相关证照。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七)不盲目“尝鲜”,尽量不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尤其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的人群更要重视。不采摘、购买、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禁止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泡酒,以免引发中毒。

(八)家庭烹饪时养成良好卫生操作习惯,生熟分开,烧熟煮透,慎吃生食,隔夜食品不要多次加热食用。

(九)消费者要践行“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传统美德,自觉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剩余饭菜分类打包冷藏,再次食用时充分加热熟透。餐饮服务单位要合理提供食谱菜单,主动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并提供“打包”服务。

如果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保存好购物发票等有关凭证,尽量保留、维持外包装原样,或对购买食品的安全问题有疑问的,可及时拨打电话 2851365、12315、12345提供线索或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