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图街道中心学校划片招生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63-4/20240824-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义务教育
- 文 号
- 浏览量
- 57
- 日期
- 2024-08-24
根据《云南省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秉着公开、公平、公正、就近划片、免试的原则,结合河图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合理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依据河图街道各小学的办学规模和承载能力进行合理划片,应收尽收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严格执行“适龄儿童免试入学”。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推行小学“阳光招生”,实行招生方案公开、招生过程公平、招生结果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合理控制班额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额,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下,坚决杜绝“大班额”。
二、招生对象
招收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划片范围
(一)户口在河图街道适龄儿童。河村社区适龄儿童到河图街道中心小学就读;董官社区、化美社区适龄儿童自由选择到河图街道中心小学、河图街道青阳小学、河图街道第二小学就读;青阳社区适龄儿童到河图街道青阳小学就读;尹家坝社区自由选择到河图街道青阳小学、河图街道第二小学就读;魏家社区、金竹林社区、河上村社区、田坝社区、大官庙社区适龄儿童到河图街道第二小学就读。
(二)在河图集镇务工及经商人员的随迁适龄儿童到河图街道第二小学就读。
(三)河图街道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直系子女中的适龄儿童(需提供单位证明)可以到河图中心小学、河图街道青阳小学、河图街道第二小学就读。
(四)已经在河图街道中心小学就读着学生的亲弟妹,为便于接送,可以在河图街道中心小学就读(需提供户口证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落实属地责任。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小学划片招生入学方案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各划片招生学校要及时在学校门口公布招生方案、招生区域、报名时间、招生咨询电话、招生结果等招生信息,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录取结束后,各学校要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及时建立学籍信息。
(二)加强管理,规范招生行为。划片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核报名材料,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学生,取消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返回所属片区就读。
(三)严肃纪律,严格责任追究。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及特定关系人充当介绍人,向教师请客、送礼,在招生过程中递条子、招呼;严禁利用职责职权之便要求学校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影响干扰正常招生。严禁各招生学校违反划片招生方案,违规接收不符合招收条件的学生;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资金或物资;严禁以人情为由接受请托,私自招收学生、超计划招生,为说情、打招呼开后门;严禁搞变通,违规进行操作,划片招生学校间不得相互进行转学,严禁出现人籍分离。各招生学校要做好实名登记,如实记录请托人、被请托人和学生家长姓名,并向街道纪工委上报备查。坚决防止和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一经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涉及的街道、社区干部由街道纪工委从严从重处理有关责任人,涉及的教师上报教体局纪检组从严从重处理有关责任人,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通报。
五、其他事项
(一)监护人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适龄儿童不在监护人任意一方户口簿的,须提交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因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或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此方案自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