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移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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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30940-4-02_H/2017-0304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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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3-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隆阳区移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隆阳区移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210479,电子邮箱:ynbslyym@163.com)。 

一、概述

2016年,为适应政务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隆阳区移民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有效提升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工作要求,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发挥网络功能,规范公开内容。按照区政府关于规范政务公开栏目要求,对区移民局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和公开内容范围进行了统一规范。对网站栏目架构、页面版式等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增强了全局网站易用性及实用性,提升了服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方便了广大群众。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到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各项规章和政策法规文件; 

2.部门职能、机构概况、领导责任;

3.工作动态;

4.重点工作通报。

(二)主动公开形式

1.门户网站。一是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梳理、整合,更新各类信息,发布动态新闻63条、通知公告10条、重点工作通报12条。二是开通局长信箱,按时查收来信,全年收到在线咨询2条,对咨询问题已及时处理回复。

2.媒体报道。通过隆阳移民微信公众号对移民政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开,全年发布公开信息18条。

3.文件下发。下发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的政策文件3份至各乡镇,在移民村组中张贴公示,广泛宣传。

4.现场解答。通过进村入户、召开群众会、群众来信来访等多种途径,现场解释移民政策法规,全年共现场答复群众问题1055人次。

5.“96128”咨询热线。全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接听解答。但2016年全局未接到群众专线来电。

6.办公室电话接访。对于群众直接拨打局办公室电话咨询的,业务人员给予详细回复,全年共通过电话回复群众问题79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全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全局规定,不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2016年,全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及时效性还有待提升;政务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有待拓宽和完善;制度建设还有待加强等。未来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提高行政机关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的知晓度与参与率。

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召开业务股室和工作人员交流培训会,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法律职责及权利义务,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日常维护,落实保障责任。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确保在线服务的有效性和实用性、提升公众参与效果等为重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贴近公众需求,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按照以需求为导向、以整合为核心、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平台的服务理念,深入分析、加大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便民服务水平。 

七、相关说明及附件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隆阳区移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隆阳区移民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0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数

0

(二)通多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8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8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下发文件张贴公示)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6(现场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