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 索引号
- 72730940-4-/2021-020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2-01
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
考核方案
为充分发挥目标考核工作的激励和鞭策作用,调动全办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全办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关于转发云南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0〕23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以下绩效奖励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云政办发〔2010〕23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指导思想,逐步建立健全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绩效奖励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团队合力,激励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考核对象
全办在编在岗的事业人员,试用期人员、区外调入人员按所占月份进行考核。
三、考核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民主测评和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原则。
四、考核内容
(一)考核的内容
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单位本年度工作业绩、工作质量以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是本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加分项目
1.个人荣获国家级奖励的一次加10分,获省部级奖励的一次加8分,获厅级、市委和市政府奖励的一次加5分,获区委、区政府和市直机关奖励一次加3分,(应提供个人年度荣获证书或文件);
3.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为高级(含副高)职称的加5分,聘任为中级职称的加3分,聘任为初级职称人员加1分;
4.工龄在10年以下的加2分,在10年(含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加4分,在20年(含20年)以上30年以下的加6分,在30年(含30年)以上的加8分。
(三)扣分项目
1.年度请病假(国家规定的五种病除外)累计达50天,扣减1分,以后每增加10天加扣1分,累计超过90天的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2.年度请事假(国家规定的法定假除外)累计达到10天扣减1分,事假10天以后,每增加5天加扣1分,累计超过30天的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3.年度旷工1天扣1分,以后每增加1天加扣1分,全年累计超过5天的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4.每迟到或早退3次扣1分;
5.工作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扣5分,并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五、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一)个人述职。个人全面总结一年来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写出述职报告,专业技术人员还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考核表》,由考核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单位职工会议,听取个人的述职报告。
(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方式,由考核小组组织全体职工召开职工大会,参会人员需达到应考核人员的四分之三以上有效,由参会人员对每位职工一年的工作进行民主打分(试用期人员不参加打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最低档次按参加工作时间计发)。
(三)考核领导小组评分。考核领导小组根据《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对每位职工逐项考核评分,无记名打分。
(四)综合评价。由考核领导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民主测评、领导小组测评分数及加减分拟定综合考核分数,综合考核分数=民主测评得分×70%+考核领导小组测评得分×30%+加减分。
(五)考核等次的确定。根据综合评价及有关情况确定最终考核得分,按分值评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优秀比例为考核总人数的15%)、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考核分应在90分以上(含90分);称职等次考核分在70分(含70分)至90分(不含90分);基本称职等次考核分为60分(含60分)至70分(不含70分);60分以下者为不称职。(注:如果考核打分结果得分90分以上人数超过规定的优秀率人数的,按照分值最高向下依次确定优秀人员)。
(六)结果公示。综合评定的考核等次在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上报归档。根据考核结果,由单位负责人签署年度考核意见,逐级上报审核同意后归入个人档案。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考核称职及以上人员按考核分值进行分配,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人员按应计发数的60%发放,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人员不发放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提倡向技术骨干和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并将考核分配情况分别报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备案。
七、分配方式
领导岗位津贴:担任正职领导基础奖励补贴1500元;担任单位副职领导(含党组成员)基础奖励1000元;担任股室负责人正职基础奖励补贴600元,副职基础奖励补贴400元。注:以上各岗位津贴取较高一项进行奖励,不得累加。
优秀奖:年终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每人奖励200元。
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奖励按考核分值进行分配,计算公式为:
个人年终绩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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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奖励总量-领导岗位津贴-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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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考核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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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参加考核人员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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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组织机构与工作要求
(一)为保障分配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绩效奖励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区搬迁安置办公室绩效奖励考核分配办法和分配工作。由办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组成人员的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财务室,由财务室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助理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考核工作要全面、认真、客观、公正,严肃考核纪律,杜绝弄虚作假。考核中要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注重实绩,实事求是。
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