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索引号
72730940-4-/2021-1118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11-18

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隆办发202036)和《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及突发事件快速联动处置的通知》(隆办发202166)要求,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保障部门中心工作正常有序运转,确保隆阳大中型水库移民库区、安置区生产生活稳定,社会安定和谐。  

    第一条 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实行领导每天带班和干部轮流24小时值班,及时接听电话和接受网络传真,掌握部门行业内外及全区重大情况和其他形式的重要动态信息,综合股负责统筹协调各业务股室,共同处理、报告应急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事宜。  

    第二条 保证与各乡镇(街道)及行业涉及相关单位联络畅通,协调、沟通急管理工作和节假日期间值班。     第三条 值班应急管理工作要准确、及时、保密、文明。值班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领导指示办事,既有原则性又具有灵活性,围绕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及时、准确、高效报送和处置突发事件。  

    第四条 值班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应有严谨细化、热情周到、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还要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 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换班或请假时,须经带班副主任批准。  

    第六条 突发事件和其他重要紧急情况发生后,要在15分钟内向区委办、区政府办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事件概况,同时注意紧急信息报送质量,重要紧急情况报送信息包括:事发时间、地点、范围、原因、后果、影响、伤亡人数、财产损失、前期应对处置、下步工作措施等要素,对一些复杂情况可以“先报事后报情”,同时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的原则及时续报补充。

    第七条  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

    第八条 在处置紧急重大情况中,值班员要掌握情况,沟通上下、联系内外、协调左右,特别是在事发初期,根据领导的批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第九条 值班员接到各类公共突发事件后,在处置过程中,要每隔2小时向上报告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值班员要做好交接班时的值班记录,防止公共突发事件处置断档。其它工作人员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联络畅通。

    第十条 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对善后处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善后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事件处理终结后,将所有材料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若发现值班人员擅自离岗以及因失职造成重大工作损失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班人员失职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值班电话 :2210479  

    

    

    

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