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卫生保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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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30940-4-/2021-1001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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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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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10-01

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卫生保洁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综合股为单位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股室,负责全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各股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  办公区域卫生保洁工作,结合单位实际按规定外聘用工,并签订协议;大门口及院场卫生由门卫负责。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三条  保洁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保洁人员负责本单位公共区域以及各类办公室、会议室的清扫保洁、绿植盆管护工作;门卫负责大门区域和院场的卫生管护,并定期消毒。

第四条  大门区域及院场卫生打扫不分时段,随时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大门口垃圾桶每天按时清倒,疫情期间,每周至少三次消毒,消毒范围为整个大院及每层楼道公共区域。

第五条  保洁人员每天打扫一次,时间原则上为下午6:00以后,无特殊情况不做调整,节假日正常执行。

第六条  公共区域包括:楼道、走廊、盥洗室、卫生间、公共绿化、盆栽、门窗、玻璃及会议室。公共区域每日清扫、拖地,随时保持清洁,公共垃圾桶每天清理一次;楼道内的盆栽要按时浇水、修剪;楼顶区域和门窗玻璃视情况打扫,擦洗,原则上1个月一次,每年一次大扫除,清洗窗帘。

第七条  会议室和办公室每天清理一次,会议室和办公室随时保持整洁,桌椅整齐,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桌洞无杂物,水杯、烟灰缸摆放整洁,垃圾桶无残余垃圾,地面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保证绿植健康,窗明几净。

第八条  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文件、资料、报刊等由各办公室工作人员自行负责打理,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九条  卫生间、盥洗室内清洁用品摆放整洁有序,洁具设施确保无积水、无污秽、无异味,垃圾桶必须每天清理一次,时刻保持洁净。

第十条  综合股安排专人负责环境卫生督查,每周督查一次,对照卫生保洁要求,发现不达标情况如实反馈给保洁人员整改,五次整改不到位将按合同协议规定第六条第2点办理。

第十一条  干部职工要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设施,爱护花草树木,严禁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不在楼内公共通道、楼梯走道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严禁把垃圾、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