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青华海实验小学官田校区 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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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20240606-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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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6-06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城区小学划片招生方案〉的通知》(隆发[2022]18号)、《关于优化 2024年秋季学期隆阳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的通告》《保山市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隆发[2023]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制定保山市隆阳区青华海实验小学官田校区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优质均衡,严控规模。

从2024年起,根据《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云政教督办[2018]10号),按照小学办学规模不得超过2000人,小学班级学生数不得超过45人的要求,学校严格按办学规模进行招生。

(二)公平公正,分批录取。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网络报名的形式,按照直接录取、排序录取、调剂保障进行分批次录取,满足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二、招生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关注“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和“保山市隆阳区青华海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

三、招生对象

(一)年龄: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含符合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进城务工<含区内、区外,下同>及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二)范围(附件1)

大保高速路东栏,北至与学府路交接处,南至与龙泉路交接处。

大保高速路东栏,南至与学府路交接处,北至与板桥镇交界。

龙泉路北栏,西至与大保高速路交接处,东至与东河交接处。

东河西栏,南至与龙泉路交接处,北至与拱北路交接处。

拱北路南栏,西至与龙陵路交接处,东至与东河交接处。

拱北路北栏,西至与龙陵路交接处,东至与河图街道交界。

龙陵路东栏,北至与拱北路交接处,南至与海棠路交接处。

龙陵路西栏,北至与拱北路交接处,南至与海棠路交接处。

海棠路南栏,西至与兰惠路交接处,东至与龙陵路交接处。

海棠路北栏,西至与兰惠路交接处,东至与龙陵路交接处。

兰惠路东栏,北至与海棠路交接处,南至与学府路交接处。

兰惠路西栏,北至与海棠路交接处,南至与学府路交接处

学府路南栏,西至与大保高速路交接处,东至与兰惠路交接处。

学府路北栏,东至与兰惠路交接处,西至与大保高速路交接处。

青华街道与板桥镇交界南栏,西至与大保高速路交接处,东至河图街道交界。(备注:以及在5号地、6号地居住的原官田社区居民子女,也可到青华海实验小学官田校区就读。)

水月楼、启迪科技城拥有完全产权住房且居住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计划

青华海实验小学官田校区:4个班,180人。

五、分批次录取

(一)第一批次录取

1.符合第一批次类型(三类)

第一类:监护人拥有片区内完全产权住房,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登记地址与该房产证地址一致。

第二类: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无房产,但长期在片区祖产居住,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口登记地址与该祖产一致。因历史遗留问题门牌号或产权证地址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经公安和不动产管理中心查验房屋坐落属同一地址同一房产。

说明:符合第一、第二类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统一按照不动产登记时间排序录取。

第三类:监护人拥有片区内完全产权住房,但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口登记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

2.单志愿填报(第三类参照报名)

属青华海实验小学官田校区、太平校区片区的,每生填报一个志愿(说明:单志愿视为第一志愿也是唯一志愿)。

3.录取方式

(1)直接录取。第一类和第二类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下达招生指标数时,按第一志愿直接录取。

(2)排序录取。第一类和第二类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招生指标数时,按第一志愿启动排序录取程序,根据下达招生计划数录满为止。第三类报名对象录取需在第一、第二类录取结束后有剩余指标的情况下,按报名房产的不动产登记时间排序录取,如没有剩余指标将自动顺延到第二批次参加录取。

商品房住户:按监护人房产产权证时间或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时间先后排序。

自建房住户:按监护人房产产权证时间或建房批示(无产权证的)时间先后排序;

安置房和保障房住户:按监护人购房合同、安置合同或房产产权证时间先后排序。

说明:监护人一方及适龄儿童户口与以上四种类型的房产对应情况下,四种房产按统一排序进行录取。

(二)第二批次录取

1.符合第二批次类型(两类)

第一类:第一批次未被录取的一、二、三类对象。

第二类:拆迁租房户子女。

(1)第一批次未被录取的一、二、三类双志愿填报对象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如第二志愿学校仍有剩余学位,当第二志愿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剩余学位数时直接录取,大于剩余学位数时排序录取。如第二志愿学校没有剩余学位,按相对就近调剂保障入学。

(2)第一批次未被录取的一、二、三类单志愿填报对象

第一批次未被录取的,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保障入学。

(3)拆迁租房户子女

监护人在青华海实验小学官田校区、太平校区片区内租房居住的,均在官田校区报名。如租住所在片区学校招生计划无法满足片区内租房户子女入学需求,可选择上述学校离居住地相对较近的一所学校报名。须提供拆迁指挥部证明、拆迁协议原件、户口簿、不动产管理中心出具的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和租房合同(学校实地踏勘)。

(三)第三批次录取

1.符合第三批次类型(一类)

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2.保障学校

监护人在青华海实验小学官田校区、太平校区片区租房居住的,首选官田校区报名,如租住所在片区学校招生计划数无法满足片区内租房户子女入学需求,进行调剂保障入学。

3.报名条件

报名青华海实验小学官田校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隆阳区户籍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原则上回户籍地学校就读,确需在以上学校就读的,须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入户核实进城务工及经商情况是否属实,如情况属实须提供户口簿、不动产管理中心出具的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学校实地踏勘))及以下材料之一:

一是监护人用工合同和连续缴满6个月(报名时无中断)的隆阳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二是监护人用工合同和用工单位6个月(报名时无中断)银行工资流水材料。

三是监护人营业执照(登记时间到报名时满6个月)、营业铺面租赁合同、不少于6个月的营业收支流水。(学校实地踏勘)

(2)区外户籍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确需在以上学校就读的,由报名学校入户核实进城务工及经商情况是否属实,如情况属实须提供户口簿、不动产管理中心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学校实地踏勘)及以下材料之一:

一是监护人用工合同和连续缴满6个月(报名时无中断)的隆阳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二是监护人用工合同和用工单位6个月(报名时无中断)银行工资流水材料。

三是监护人营业执照(登记时间到报名时满6个月)、营业铺面租赁合同、不少于6个月的营业收支流水。(学校实地踏勘)

六、优待对象

1.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符合条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引资等符合优待条件的,按照国家、省、市、区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根据优待对象条件,从优待学校名录中安排子女就近入学。

2.在职在编在岗的小学教职工子女及孙辈可在现任教学校就读。

3.上述优待对象不占招生指标。

七、时间安排

2024年5月29日,发布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6月11日至14日,网络报名;

6月15日至17日,城乡联动审核;

6月17日至21日,学校初审;

6月24日至28日,区教育体育局终审;

6月24日至29日,遗留问题解决。

八、其他事项

(一)自2022年开始,同一房产经网络报名系统登记获得入学资格后,6年内只能使用1次(多孩家庭除外)。认定监护人住房完全产权登记时间和户籍落户时间截止于当年城区小学招生通告发布之日。

(二)对片区内城区低保家庭、残疾人子女、残疾儿童,学校保障入学。

(三)监护人网络报名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取消城区小学入学资格。符合报名条件但未按规定参加网络报名的,待网络报名录取结束后根据各学校剩余学位调剂保障入学。

(四)适龄儿童不在监护人任意一方户口簿的,须提交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保山不动产管理中心出具证明参照附件4进行截图提交并实地现场查询。

(五)学校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十项严禁”要求,严格按照《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城区小学划片招生方案>的通知》(隆发[2022]18号)划定的片区进行招生。录取结束后,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及时建立学籍信息。

(六)监护人进行网络报名后,学校入户实地核查报名信息及入住情况。

(七)2024年秋季学期第七小学共招收青华街道四方社区、红花社区、打渔社区适龄儿童50人,如报名人数超过50人,启动电脑派位录取,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青华海实验小学官田校区给予入学保障。

(八)2024年青华海实验小学太平明德校区不招生,符合该校区的报名对象统一报青华海实验小学官田校区。

(九)排序录取中凡不动产登记时间相同的,以专业部门鉴定的先后顺序为依据。

(十)学校咨询电话:15925583018

(十一)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十二)区级监督举报电话:0875-2122456,0875-2122558。本方案由保山市隆阳区青华海实验小学官田校区负责解释。

 

附件1:

来源:保山市隆阳区青华海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