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医疗保障局关于隆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 索引号
- 23828288112-1-/2019-1227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12-27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关于隆阳区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局办理区人大第五届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受理区人大第五届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共2件:一是关于“将新农合缴费金额控制在一定标准内,适当提高患者看病门诊报销限额,减轻农民负担,提高群众满意度”的建议;二是关于“医保资金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引导患者合理就医;适当提高患者住院起付线,防止‘小病大治’;适当降低各级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的建议。协助区卫健局办理区人大第五届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关于“新农合实行限额报账制度,患者看病门诊报销每月不能超过70元(一般输液最多可报销三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0元。报销达到70元上限后,群众开药、打针需全额支付。新农合交费比例逐年上升,2019年为220元/人/年,群众对此怨声载道,给乡村两级新农合收交工作也带来了较大的压力”的建议。以上建议,充分反映了区人大第五届三次会议代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我局高度重视,精心办理,于2019年8月31日前全部答复完毕。
二、办理情况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我局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明确专人专门抓,为顺利完成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任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用心办理,注重质量。采取办前、办中、办后“三见面”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积极做好政策解释,争取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做到让代表们满意。一是对“将新农合缴费金额控制在一定标准内,适当提高患者看病门诊报销限额,减轻农民负担,提高群众满意度”的建议,我局从省、市统一要求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以及市医保局有关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相关规定等政策,做了详细的政策解释和答复工作。二是关于“医保资金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引导患者合理就医;适当提高患者住院起付线,防止‘小病大治’;适当降低各级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的建议,我局从医保实行市级统筹,我区严格执行市级有关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转诊转院管理等方面,做了详细的政策解释和答复工作。以上两个建议的答复均得到了人大代表的肯定、认可。
(三)积极配合,密切协作。积极协助区卫健局办理人大建议1件,对涉及医疗保障的有关政策作出答复。主要针对“新农合限额报账机制不合理。新农合实行限额报账制度,患者看病门诊报销每月不能超过70元(一般输液最多可报销三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0元。报销达到70元上限后,群众开药、打针需全额支付。新农合交费比例逐年上升,2019年为220元/人/年,群众对此怨声载道,给乡村两级新农合收交工作也带来了较大的压力”的建议,我局积极做好配合,及时将2017年实行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市级统筹相关政策规定等答复意见报送主办单位,并配合区卫健局做好人大建议办理工作。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各位人大代表批评指正。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