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商务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三次会议第010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78167090-3-/2019-0805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商务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隆商务〔2019〕35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8-05
隆阳区商务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
三次会议第010号建议的答复
董吉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保山中心城市南片区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中心城市农贸市场建设工作的关心,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农贸小市场,民生大工程”,农贸市场是联系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重要平台,是政府实施“菜篮子工程”、“民生工程”的重要载体,是具有公用性、公益性的基础设施。各位代表所提出的在保山中心城市南片区规划建设1-2个农贸市场以满足辖区居民生活需要,便于政府规范管理;改造现有农贸市场,提升人居环境;加大马路市场整治力度,着力发展社区超市、便利店等建议十分合理。
鉴于代表所提建议,我们一是加强同市级规划、商务部门的请示汇报,争取将中心城市南片区农贸市场建设纳入目前规划部门正在组织编制的《保山中心城市商品市场布局专项规划》。二是在农贸市场改造方面,自2015年创卫以来隆阳区政府安排480万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资金,我局积极履行职责,制定了《保山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政府奖补资金分配方案》,认真做好保山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对汇金湾、康浩、象山、下水河、杏花、南苑农贸市场等按照“创卫”相关标准要求,对市场内交易摊台、交易大棚、活禽宰杀、公厕、农残检测室以及排污排水等硬件基础设施进行了提升改造。由于南苑农贸市场隶属永昌投资公司,只是小范围进行了提升改造,下一步改造将与棚户区建设一并进行。三是加强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整治马路菜市场力度,解决以路为市及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等问题。四是积极向市商务局进行请示汇报,争取到推进连锁经营发展项目资金35万元,支持鼓励保山市红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回定荣红商贸有限公司等推进社区超市、便利店建设,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中心城市农贸市场建设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保山市隆阳区商务局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