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江镇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 索引号
- 01525758-9/20260303-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水利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6-03-03
潞江镇开展水利行业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排查整治
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上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水利行业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河道行洪安全与水生态环境质量,根据《隆阳区水务局转发〈云南省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26〕10号)工作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了水利行业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本次专项行动以河道、水库、湖泊、闸站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为核心排查区域,聚焦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重点整治对象,对辖区内怒江沿岸、11条河、13座水库进行了排查,严查非法转移、倾倒、堆放、处置行为。重点针对以下几个方面:
1.倾倒处置废物问题: 排查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库周边是否存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工业废料等随意倾倒、堆放现象。
2.违章构筑物问题: 排查河道内及岸坡是否存在违法建设的房屋、棚舍等。
3. 非法采砂等问题: 排查是否存在非法采砂、取土等破坏河道行为。
4. 其他影响行洪及水环境问题.
通过排查,未发现水利行业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主要是河道内不同程度存在零星的垃圾乱丢乱放的问题,已及时协调进行了整改。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分类集中整治,提升整改质效
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原则,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分类施策、精准整治。对成分单一、无污染的生活垃圾、漂浮物,组织人员第一时间打捞清理;对辖区31个村(社区)怒江沿岸、水库周边等进行排查,未发现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情况。
(二) 打击非法行为。加强日常巡查和联合执法,对非法采砂、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强化组织部署、严格落实河长制。围绕整治范围、目标任务,严格落实河长制,镇级河长牵头抓总,村级河长具体负责,将辖区河道按村域分段划分管护责任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责任、措施、要求、目标“四到位”。镇村二级河长充分发挥履职作用,推动河长制落地生根见实效,切实做到镇级河长每月不少于2次,村级河长每月不少于4次的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影响河道整洁的垃圾、污水直排等问题,第一时间采取整改措施解决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做到巡查发现问题不过夜,举一反三做好整改,实现河湖水面和堤岸干净、整洁。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
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栏、微信群、发放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河长制相关政策,提高沿岸居民和企业的环保意识、法律意识,引导群众自觉爱护河道环境,杜绝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向河道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的行为。
(五)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将河道、水库、湖泊、闸站等排查整治纳入常态化监管,完善“日常巡查+定期督查+明察暗访”机制,健全问题反弹预警机制,对已完成整改的点位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推动河道管护长效常治。
三、初步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隐蔽性点位排查难度大;二是基层水利部门信息化监管设备配置不均衡,部分偏远地区未布设高清视频监控,部分隐性问题未能及时暴露;三是人员不足,巡查范围广、压力大,难以实现常态化、高密度巡查。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 持续深化问题整改:对排查整治台账进行再梳理、再核查,加大执法力度,对屡教不改的违规倾倒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2. 加强固体废物产生源头监管,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产生、转移、处置台账,对未落实环保责任的企业依法责令整改。
3、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全民共治氛围
通过广播宣传,普及固废处置相关知识,引导村民养成文明环保的生活习惯。在河道沿岸、水库周边等重点区域设置宣传警示牌、标语横幅,营造“禁止倾倒、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4、推进系统治理: 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从源头减少入河污染物。
潞江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