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无”船舶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
- 索引号
- 01525758-9/20250224-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水利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2-24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水域水上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水上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开展全镇“三无”船舶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三无”船舶,是指在潞江镇境内天然水域航行、停泊的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含证照已过期或已注销船舶登记证书等其他依法可以认定为“三无”的船舶)。
二、船舶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应主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在2025年2月25日之前,自行对“三无”船舶进行清理。
三、2025年2月25日起,对逾期无人认领的船舶,按照“三无”船舶管理,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罚款、没收等行政措施,对无证驾驶船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的损失由船舶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自行承担。
四、依法依规对利用“三无”船舶进行一切非法捕捞(含违规违法垂钓)、非法营运、旅游娱乐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五、在查处“三无”船舶过程中,对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监督举报电话:0875-2810365
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