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潞江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结果公告(第3号)

索引号
01525758-9/20241121-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自然资源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11-21

《隆阳区潞江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结果公告(第3号)

为认真贯彻执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保山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云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潞江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11月7日上午9:00在隆阳区潞江镇四楼会议室举行了《隆阳区潞江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隆阳区潞江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征求公众意见稿)是否科学、合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7日9:00-11:00;

地点:潞江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2024年9月28日,潞江镇人民政府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longyang.gov.cn)上发布了《潞江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隆阳区潞江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和地点、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名额及产生方式、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等相关事项。

(二)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2024年11月1日,潞江镇人民政府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longyang.gov.cn)上发布了《潞江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隆阳区潞江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决策发言人名单等事项。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一)听证主持人:甫世伟

(二)决策发言人:杨 隆

(三)听证监察人:赵文云、奚振江

(四)听证记录人:欧阳筱靖、蒋 奕

(五)听证代表:赵文琪、王世涛、胡春国、王正尧、梅 萌、徐显杰、张金涛、杨应波、番启斌、王 林、蒋昊霖、邵维宾、陈子维、高祖达、袁 兵、刘文生、赵志洪、张 云、李保军、万荣梅、李正攀、任丽晶、沙 俊。

五、听证代表的主要听证意见和建议

听证代表听取了《隆阳区潞江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征求公众意见稿)汇报,一致同意通过听证,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归纳,主要意见建议如下:

(一)对文本中错漏之处进一步修正完善

1、文本错漏之处需进行修改,比如历史文化保护表中,下坝赵家老宅、荒田王家老宅等均需修改。

2、文本中城镇体系、交通道路的现状及未来的图纸也需进一步修改完善。

处理意见:采纳。《规划》将进一步修正完善。

(二)增加民族文化方面内容

1、潞江镇属于少数民族集镇,文本中应增加民族团结方面的内容。

2、考虑将泼水文化广场纳入规划,体现民族特色。

处理意见:采纳。《规划》将梳理出文化用地,增加民族团结的内容,规划文化点位,保障文化场地需求。

(三)重点项目建设安排

1、目前申报十五五项目,规划用地时建议将其纳入考虑内容。

处理意见:采纳。《规划》中在落实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项目的基础上,与各部门、各行政村沟通,保障近期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六、听证会总结

听证会代表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规划内容进行了质询,并发表了个人意见和建议,其中,有6人提出完善意见建议,其余无意见,无反对意见。听证决策发言人及规划编制单位就听证代表的发言内容和有关情况进行了解释说明。根据听证会代表的听证意见表、听证会会议记录,听证会代表一致同意《隆阳区潞江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征求公众意见稿)。

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潞江镇人民政府本着充分尊重公众意见的原则,对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吸纳,进一步对《隆阳区潞江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报批程序。

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