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江市场监管所开展秋季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

索引号
01525758-9/20241010-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10-10


为切实做好秋季开学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守牢安全底线,保障师生用餐安全。近期,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潞江镇、潞江市场监管所在辖区开展秋季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

提监管效能,抓责任落实

根据“四个最严”的标准,专项工作组结合“两个责任”工作要求,严格排查潞江镇中小学、公立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校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情况,重点检查了操作流程、“三防”设施、食品查验、食品储存、食品留样、环境卫生及餐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要求学校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食品采购索票索证、进销货台账、进货查验、晨检等制度,切实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守护师生安全餐饮。共出动检查人员8人,检查涉及31个村(社区)、学校16所、民办幼儿园5所,发现安全隐患问题45项,已经现场提出指导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盯校园周边,抓源头监管

为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校园周边经营者合法经营、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意识,执法人员以校园周边的餐饮店、超市、文具店为重点,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禁止销售“三无”产品、过期食品等情况开展了排查整治。同时,检查了餐饮店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环境卫生、加工操作等情况,向经营主体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各经营者严格履行好保护未成年人主体责任。共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检查学校周边超市、餐饮店30家,发现问题12项,均责令限期整改。

强宣传引导,抓氛围营造

为营造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浓厚氛围,切实筑牢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屏障。潞江市场监管所以“食品安全周”为契机,利用赶集天积极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现场接受群众咨询5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现场提醒往来的群众及广大消费者,共同履行监督责任,如果发现校园周边有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的商品,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