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进展情况通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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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进展情况通报(三)

4月12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保山市交办的第六批次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1件,涉及1个县区,施甸县1件。保山市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第一时间将督察组交办件全部转相关县(区)进行办理。

截至4月12日,督察组交办保山市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共3批次6件,涉及2个县区,隆阳区2件、施甸县4件。

各单位转办件统计

序号

单位

总计

来电

来信

1

隆阳区

2

2

0

2

施甸县

4

4

0

(截至时间: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