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市监发〔2021〕15号 关于对政协隆阳区五届五次会议第55099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02-8-/2021-1122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11-22
关于对政协隆阳区五届五次会议
第55099号提案的答复
吴云清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未成年人纹身行为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工商登记时将“禁止给未成年人纹身”作为前置许可条件。
答复: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17号)中附件1《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2021年)》、附件2《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2021年)》的规定,办理营业执照时申请的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应当报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方可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美容、纹身服务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的前置审批事项,建议由其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许可、监管和处理。
二、建议:店主违反规定给未成年人纹身的,不管未成年人本人是否自愿,该商业行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监护人事后有权要求店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相关行政部门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营业所得,对经营者和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答复:根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建议由其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认定经营者存在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可以在查处结束后将查处情况通报我局依法处理。
二、建议:中学学校将“禁止中学学生纹身”纳入《中学生守则》或《中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条款中,平时由教师对学生加强宣传教育,预防为主,而不是出现问题直接让学生休学,不教而诛。
答复:一是目前《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均由国家教育部出台,条款中虽未对“禁止纹身”作出明确规定,但可由班主任在主题班会中就未成年人纹身的危害对学生进行渗透教育,让学生认识到纹身不仅会对身体造成损害,而且清洗纹身的过程痛苦、费用高昂,还会影响到上学和就业。二是学校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禁止纹身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专题讲座、情景剧表演、法制校长进校园等形式加强正面引导,特别是要加强对纹身危害的宣传,尤其是纹身对就业、求学和参军等方面的影响,让学生明白纹身的害处和后果,提醒未成年人慎重选择,注重长远考虑。要通过深入持久的教育引导,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对美的健康追求,尊重自己,爱护健康,不让纹身成为一生难以祛除的伤痛。三是家庭营造温馨和谐的氛围。父母要尊重孩子,少说伤害孩子自尊心的话;凡事不能操之过急,多听听孩子对事物的看法和观点,学会换位思考,多交流,共同营造温馨的家庭环境;更要多学一学相关知识,以一些典型的身边事去教育和引导孩子拒绝纹身。四是大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对于未成年人纹身的问题,长期以来由于没有相关法规进行规制,缺乏准入门槛,导致此类现象司空见惯,甚至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眼中的流行时尚,成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对纹身行业的监管,制定严格的职业规则,提高纹身行业的准入门槛,比如,对未成年人纹身实施准入制度,明确年龄限制,遏制冲动纹身。可以在《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中增加对“未成年人纹身”的限制,明确作出“禁止对未成年人纹身”的规定,对违反规定者给予行政处理。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