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隆阳区五届三次会议第53023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02-8-/2019-0822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8-22
关于对政协隆阳区五届三次会议
第5302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于波先生: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卖、快递派送员进行监督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现行管理模式,隆阳辖区内外卖、快递派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由交警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管,第三方外卖平台及外卖配送的食品安全监管由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监管。
二、工作开展及取得的成效
(一)外卖派送监管情况
辖区内有“美团外卖”、“饿了么外卖”等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入驻餐饮第三方平台的食品经营户有2420家。
1.强化学习培训。一是以《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食品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监管业务水平;二是召集市场监管所业务骨干对食品生产加工小摊贩、小作坊的备案登记工作进行培训,明确工作重点和监管措施要求;三是加大对第三方网络平台负责人的培训力度,帮助其树牢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守法自律能力。
2.强化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监管。①结合保山中心城区创城(创卫、创文)工作,加大实体店整治力度。一是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办理相关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作坊备案登记证,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工程,规范经营行为;二是要求食品经营单位办证后才能入网经营,摒弃“试营业”理念。2018年以来,通过严格审核,对3家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实施备案管理。②突出重点,严格执法。2018年以来,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隆检公益行建〔2018〕第10号、11号)建议,对辖区内2家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进行立案处罚,罚款10万元。③集中约谈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定期对“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实施行政约谈、指导,要求第三方网络平台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严格准入,实名登记,明确责任;对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严格审查其许可资质,对证照资质不齐的餐饮单位,坚决不允许其上平台经营。同时,各家网络平台应当加强对入网经营户的监督,要求加盟经营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保持内外环境卫生,切实保证经营的产品质量安全。④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整改、规范公示。一是对不符合要求的平台餐饮经营户进行下线处理。二是加强对餐车食品配送箱的消毒管理,确保消毒到位。三是鼓励商家对餐盒餐品进行封签封贴,确保食品在送达消费者之前完好,保证餐品未被翻动。⑤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加强送餐员管理。一是公司要求配送员持健康证上岗。二是要求配餐员佩戴安全头盔和穿戴工装规范上岗,禁止员工穿拖鞋配送餐。三是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严格规范机动车持证上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对发生无证驾驶机动车行为的一律清退开除处理。
3.强化法治宣教。广泛宣传网络订餐平台食品获证经营及食品小作坊登记的相关要求,普及相关法规知识。要求食品经营业主做到持证上岗,亮证经营,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二)快递交通安全监管情况
针对网络订餐盛行,外卖骑手为了赶时间、抢订单,无视交通规则,逆行、闯红灯、骑行快车道、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实际,2018 年以来,保山公安交管部门积极借鉴外省、市对外卖物流行业治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携手快递外卖企业建立了“联席会议、约谈通报、宣教培训、联合整治”四项警企协作制度。
一是主动与“美团”“饿了么”等外卖企业联系,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议,通报骑手交通违法及事故情况,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二是运用视频监控系统抓拍处罚外卖送餐员的交通文明行为,通报各警组按辖区将不文明行为通报外卖企业;同时定期梳理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信息,月底抄告外卖企业,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进行叠加处罚。三是每月对“美团”“饿了么”等外卖企业配送人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和教育培训,要求企业在配送人员上岗前,一律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同步开展交通安全法规学习、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参加志愿劝导体验活动等方式,不断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四是联合开展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秩序整治。督促外卖企业安排内部管理员或监督员在配送高峰时段、集中通行路段、违法事故高发区域随警参加整治,现场查处、曝光、通报外卖配送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一)快递、外卖第三方平台管理不到位。外卖第三方平台、快递公司对配送人员安全管理不到位,员工岗前培训不足,始终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二)部分快递、外卖配送人员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部分快递、外卖配送人员交通安全意识较差,法律意识淡薄,对交通安全风险认知、理解、防范不够。一是部分快递、外卖配送人员驾驶二轮机动车未规范佩戴的头盔;二是存在部分快递、外卖配送人员“人、车、证”不一致的情况(例如:配送人员私自更换配送二轮机动车,私自驾驶无牌二轮机动车,私自驾驶未年检的二轮机动车进行配送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一是要求快递、外卖第三方平台配送平台明确责任,强化各项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努力消除配送过程中存在的食品及交通风险隐患,有效防控食品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积极推进“一人一车一证” 的管理模式,同时加强员工岗前培训,努力化被动监管为主动学习,从源头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部门联动,推进社会共治。一是交警部门加大对交通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二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活动,依法依规对快递、餐饮配送平台进行规范引导;三是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到监管工作中来,努力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