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市监发〔2024〕12号 关于对隆阳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6030087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702-8/20240722-00013
发文机构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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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7-22


王玉萍、杨绍团等两位委员:

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建议”(06030087)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经与您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提高农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宣传,提高农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的食品安全辨别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

1.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制定食品安全文件,明确“两个责任”。乡镇(街道)、基层所召开会议到村组,压实各级责任。乡镇(街道)在给商户发放宣传单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2.强化食品安全知识教育。釆取农村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在集市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通过微信公众号、大喇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今年春节前,乡镇(街道)组织开展食物中毒防控宣传“四进(进农村、进校园、进灶房、进客堂)”活动,将食品安全知识以挂本形式送到农村边远地区家庭、客堂、中小学校及易发高发人群中,不断增强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假辩假能力。至今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600余份。

3.提高消费法律法规意识。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通过微信小程序、12315”等渠道均可投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二、关于“加强监管,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网络,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抽查、检查、处罚力度”、“加强监管,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网络,加大专项整治和打假力度,进一步确保农村市场的食品安全”。

1.严控“三小”食品准入管理。按照《云南省食品生产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规定,督促达不到许可条件的“三小”(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食品单位,进行小食品备案登记,以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2024年以来,新办(换证)食品经营许可证1354户(食品销售123户,餐饮1061户,食堂170户);食品生产许可证16户、预包装食品备案520户、摊贩备案186户(食品销售45户,餐饮141户)、小作坊登记144户。

2.加强“三小”食品日常监管。以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旅游景区、客运场所、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三小”违法违规行为;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为品种,严厉打击假冒食品(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假羊肉、假牛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食品(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检查各类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995家次,受理食品类投诉举报590件,其中:投诉444件、举报146件。已办结554件,其中:投诉418件、举报136件,办结率94%

3.加大食品抽检力度。今年以来,我局继续按上级下达指标认真完成国家级、省级、市级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工作任务,抽检任务以问题为导向,对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抽检,通过查缺补漏,进一步发现我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风险隐患并提前进行防范。2024年上级下达抽检任务4500余批次,年内预计完成食品抽检4批次/千人,目前开展国抽、省抽、市抽食品监督抽检1654次,其中63批次不合格,均依法依规进行后处置。

4.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加强备案登记管理,要求宴席举办者在举办农村集体聚餐前5个工作日内向村委会食品安全信息员申报,接受食品安全信息员的监督和指导,做细现场检查指导,有效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一是区、乡两级发布预警公告(风险提示)、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村宴厨师摸底建档、举办村宴厨师培训班,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管理。二是通过梳理督查清单,部署开展农村集体聚餐专项督查,进一步压实乡、村两级属地监管责任,消除集体聚餐风险隐患。三是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检查宴席举办者食品加工的环境、设施,食品的采购和存储、食品加工、操作人员等是否符合规定和相关要求,特别是禁止采购和使用草乌、附子、野生菌、发芽土豆、四季豆、亚硝酸盐加工的食品。农村集体聚餐时提供的白酒必须是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酒品,或者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的标签内容齐全的散装白酒,并索取票据。

5.加大处罚力度。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及时与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等部门进行业务对接,将春秋季学校食堂、白酒小作坊、创建卫生城市复审、“食安心”等专项行动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整治有机结合,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整治。今年以来查办食品违法案件54件,同比增长54.29%,罚款48.68万元,同比增长45.18%

“关于加大食品经营人员从业人员技术培训,正确引导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点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正确引导,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点,教育和指导农民提高食品科技含量,加强对有关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

1.规范操作行为。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业务办理窗口摆放《隆阳区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安全操作规范告知书》,对于新办或到期换证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求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建设、管理,对达不到标准的提出整改意见,直到达标才准予发放许可证书。

2.加强从业人员的考核。督促餐饮经营户及时登录“食安云南”网站及“七彩云南 阳光食安”微信号进行在线培训考试,市场监管部门时不时进行抽查考核其学习情况。

四、关于“开展警示教育,组织食品经营从业人员集中警示教育片,用案例教育身边的人和事。”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召开食品安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督促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深刻吸取教训,提高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规范生产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1.督促食品经营从业者要着力落实主体责任。遵守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风险管控机制,主动开展自检自查。

2.督促食品经营从业者要着力落实风险管控。落实日常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及时改进生产经营中不合规的操作行为,创造安全放心的经营环境。

3.着力落实学习培训。鼓励食品经营单位通过食安员抽考、集中组织培训、网络专家授课、企业自学等方式,进一步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提升保障食品安全能力。

忠心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继续关心食品安全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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