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隆阳区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62054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702-8/20230728-00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7-28

板桥镇政协联络组: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经与您们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2030户,其中:餐饮经营单位5633户(特大型3户、大型餐馆37户、中型餐馆271户、小型餐馆4755户、学校食堂451户、其它食堂114户、集体配送餐单位2户),食品销售经营户4418户,食品小摊贩备案1244户(食品流通类小摊贩685户、餐饮类食品摊贩559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619户,食品生产企业116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加大监管和指导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全面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治理。区市场监管局及时与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等部门进行业务对接,将春秋季学校食堂、白酒小作坊、创建卫生城市复审、“食安心”等专项行动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整治有机结合,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整治,确保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发布消费安全风险提示。2022年以来隆阳区发布了《关于白酒消费安全风险预警的公告》《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夏秋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公告》《中高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等5期,信息2300余条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0场(次),发放食品安全宣传画(贴)及预防野生菌中毒宣传材料1.2万份、各类预防食物中毒宣传画2300份,播放音频视频1000余条次。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风险防控意识,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全面开展风险排查整治。一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以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旅游景区、客运场所、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对象。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为品种。严厉打击假冒食品(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假羊肉、假牛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食品(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265家(次),食品经营6300户(次),餐饮经营户6882户(次),批发市场(集贸市场)150个(次)。2023年以来隆阳区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0件,罚没款共计21.6749万元(其中:无证经营3件,销售过期食品15件,标签不符合规定案3件,抽检不合格案件8件,其他案件1件)。受理食品类投诉举报318起(投诉274起,举报44起),投诉办结率98.54%,举报办结率93.19%。二是加大抽检及处置力度。2023年以来开展国抽、省抽、市抽食品监督抽检1492批次(其中:国抽266批,省级省以下1226批),食品快速检测209批次,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96.45%,食品快速检测合格率99.52%,目前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三是加大对第三方网络平台监督检查力度,检查“饿了么”、“美团”、“曹操跑腿”等第三方网络平台2家次,约谈1次。四是加强“三小”食品管理。按照《云南省食品生产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规定,督促达不到许可条件的“三小”食品单位,进行小食品备案登记,以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2023年以来登记食品小作坊138户,备案食品小摊贩147户。

(四)加强宣传,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釆取农村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和防范意识,将“食品安全宣传周”“3.15”等活动深入农村,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知识的科普力度,组织开展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和健康理念,不断提高广大群众识假辩假能力和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2022年以来隆阳区发布了《关于白酒消费安全风险预警的公告》《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夏秋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公告》《中高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等5期,信息2300余条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0场(次),发放食品安全宣传画(贴)及预防野生菌中毒宣传材料1.2万份、各类预防食物中毒宣传画2300份,播放音频视频1000余条次。

三、存在问题

(一)产业发展不平衡。一是农村食品加工经营户“低、小、散”问题突出,监管难度大。特别是部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设备落后陈旧,作业时间、方式随意性大,与规范操作标准有差距。加工经营场所卫生达不到相关要求,防护措施不到位。经营单位食品仓库内生活物品、清洁物品等与食品原材料混放,“五防” (防鼠、防蝇、防虫、防尘、防潮)措施不到位,存在二次污染的隐患。二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不够规范。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够,制度流于形式,相关制度未上墙,未建立健全规范台账。

(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覆盖面和精准度不够。食品安全知识宣教覆盖面有限,消费群体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宣传仍局限于设点咨询、集中宣讲、发放资料、现场指导等形式,宣传时间相对集中,途径渠道相对单一,内容制式化,覆盖面有限且受众共鸣度不高,加之部分群众文化水平偏低,接受能力不强又不愿主动学习,导致其食品安全意识不强,辨假识劣能力差,依法维权意识淡漠。

(三)人员力量不匹配。随着市场准入门槛的大幅降低和市场主体数量的急剧增加,市场监管的难度、广度、深度也随之加大,各种新问题层出不穷。监管队伍力量不足,监管能力同工作要求差距较大,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型人才紧缺,监管手段、技术支撑不足,基础设备、装备、信息化监管水平落后,全方位监管难以到位。

三、下步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进一步压实责任,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高位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成效。

(二)源头治理。继续强化食品经营许可(登记、备案),切实把好食品经营审核准入关,严格许可(登记、备案)。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食品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推动食品经营业健康有序发展。在前期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始终保持高压整治的态势,严肃查处食品违法经营行为,达到查处一起案件净化一片市场的目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社会共治。方面,要通过教育引导,发挥好食品市场的行业自律作用,引导商家食品合法规范经营,良性发展。行业协会应积极加强行业监管,完善行业标准,构建行业内部自律体系,对违规经营户建立相关制约和管理机制。另一方面,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提升消费者辨别优劣产品的能力,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自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有效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欢迎你们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你们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你的更多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