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隆阳区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62040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02-8/20230728-00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7-28
民革隆阳区总支: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卖食品监管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经与您们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辖区内有“美团外卖”、“饿了么外卖”、“曹操跑腿”等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全区入驻餐饮第三方平台的经营户有2420家,其中:餐饮2881家,百货经营 738 家(各平台累加数)。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学习,提高管理水平。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加大对第三方网络平台负责人的培训。
(二)强化监管,消除安全隐患。1.加大实体店整治力度。一是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办理相关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工程,规范经营,稳步提升餐饮经营管理水平;二是要求食品经营单位办证后才能上网经营,摒弃“试营业”的理念。目前辖区内备案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3家。2.集中约谈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集中约谈“美团”、“饿了么”第三方网络送餐平台,2023年5月16日,我局食品安全监管股、永昌市场监管所、九隆市场监管所集中约谈“美团外卖”、“饿了么外卖”2家第三方网络送餐平台,对《省局网络餐饮服务交易活动监测情况》的内容进行了通报。一是要求平台认真自检自查,对平台商户信息公示情况再次梳理,立即下线证照不齐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食品经营户,停止其网络窗口展示及违规送餐行为。二是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义务,严格准入,实名登记,网络公示,明确责任,对证照资质不齐的,对信息公示不齐全的,坚决不允许上平台经营。三是各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要加强对入网餐饮经营户的监督,要求入驻平台的餐饮经营户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保证经营的产品质量安全。四是要求各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各平台负责人必须召集公司送餐员进行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培训,由骑手送餐员对入驻平台餐饮单位进行相关食品安全宣传及指导。截至目前:收到美团、饿了么自检自查报告2份,各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共下线536家商户,其中停业430家,超范围经营88家,证照过期18家。
(三)强化指导,促进行业规范。一是在业务办理窗口摆放《隆阳区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安全操作规范告知书》,对于新办或到期换证的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要求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建设、管理。同时加强对食品经营业主的培训,要求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经营。2023年以来,结合“创卫”、“创文”共组织集中培训3场次,培训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822人。二是引导行业自律,发挥好食品市场的行业自律规范作用。例如:保山市食品安全协会加强对协会餐饮会员单位指导,要求会员单位规范入网经营,确保餐饮经营户“食安心”达标;第三方网络送餐平台(美团外卖、饿了么外卖)加强对入网经营户的监督,规范入网经营,指导入网商家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之前及时换证。
(四)强化宣教,推进社会共治。广泛宣传订餐平台食品获证经营及食品小作坊登记的相关要求,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要求食品经营业主做到持证上岗,亮证经营,做好食品安全管理。2023年以来,开展各类食品安全宣传活动3次,发放各类食品安全宣传资料1200份,咨询服务群众300余人次。
三、当前困难
(一)法律法规滞后、保障不足。2016年7月《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7年11月《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继出台,分别对网络食品经营者以及平台提供方各自的责任做出了进一步规定,但在实际监管中,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仍层出不穷,例如“餐饮食品微信朋友圈(QQ群)叫卖”、“跨国食品代购”、“家庭厨房餐饮制作”的监管困局如何突破等等都亟待解决。
(二)产业发展不平衡。一是餐饮食品加工经营户“低、小、散”问题突出,监管难度大。部分餐饮加工经营单位设备落后陈旧,加工经营场所卫生达不到相关要求,防护措施不到位。经营单位食品仓库内生活物品、清洁物品等与食品原材料混放,“五防” (防鼠、防蝇、防虫、防尘、防潮)措施不到位,存在二次污染的隐患。二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不够规范。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够,制度流于形式,相关制度未上墙,未建立健全规范台账。三是部分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加工操作方式随意性大,与规范操作标准有差距。同时“净餐馆”达标餐馆“返本还原”出现脏乱差现象,巩固整治成效任重道远。
(三)人少事多矛盾突出。“三合一”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职能的内涵和外延都成倍扩大,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及工作面的“寡众悬殊”,从客观上制约了监管效能的发挥。目前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执法人员紧张,部分股(室)、基层监管所甚至存在“光杆司令”的情况。
(四)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平台方未认真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资质进行审核,对入网商家经营产品把关不到位,部分入网商家存在超范围经营产品行为。二是第三方网络餐饮平台外卖骑手配送过程中,“食安封签”未规范使用。
四、下一步的打算
(一)提高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巩固前期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成果。始终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加大对第三方网络送餐平台、食品经营单位的指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二)全面整治,提升治理水平。一是持续强化食品经营许可,切实把好食品经营许可审核准入关,严格许可,真正做到“审查一家、整改一家、规范一家”,切实把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关。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第三方网络送餐平台、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食品经营业健康有序发展。始终保持高压整治的态势,加大食品安全检查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涉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共同参与,加强社会共治。一方面,要通过教育引导,发挥好食品市场的行业自律作用,引导商家合法规范经营。另一方面,持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食品经营者的守法自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欢迎你们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你们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你的更多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