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隆阳区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62020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702-8/20230728-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7-28

徐建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放宽个体工商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门槛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经与您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2030户,其中:餐饮经营单位5633户(特大型3户、大型餐馆37户、中型餐馆271户、小型餐馆4755户、学校食堂451户、其它食堂114户、集体配送餐单位2户),食品销售经营户4418户,食品小摊贩备案1244户(食品流通类小摊贩685户、餐饮类食品摊贩559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619户,食品生产企业116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依规办理食品许可(登记、备案)。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云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登记、备案)。同时,始终加强食品许可核查业务工作水平能力提升,2023年以来,组织召开了食品核查及监管业务培训会2场次,对各市场监管所食品经营许可核查人员及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食品经营许可核查标准、“三防”设置、标识张贴、证照公示等进行统一规范,培训工作人员49人次。

(二)严格发证现场核查,规范食品许可(登记、备案)。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完善制度管理为依托,采取规范资料受理、严格现场核查和依法行政审批“三管齐下”的措施,统一审批标准、程序,优化前置服务,加强发证前指导及培训。一是结合明厨亮灶工作,严格发证现场核查,规范食品许可(登记、备案)。对于新办或到期换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在接受咨询、受理申请、现场核查过程中,提前对相关人员进行指导,要求餐饮申请者结合场所实际,按照明厨亮灶标准要求进行装修和布局,达到新办或换证一家实现明厨亮灶一家,避免以后重复投入和重复工作。二是对达不到《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条件的食品经营户按照《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登记、备案,并要求其规范设置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设施设备。2022年以来,新办(换证)食品经营许可证2266户(食品销售338户,餐饮1772户,食堂156户);预包装食品备案1036户,摊贩备案534户(食品销售298户,餐饮236户);小作坊登记229户。

(三)强化指导,行业规范。一是在业务办理窗口摆放《隆阳区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安全操作规范告知书》,对于新办或到期换证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求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建设、管理。同时加强对食品经营业主的培训,要求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经营。2023年以来,结合“创卫”、“创文”共组织集中培训3场次,培训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822人。二是引导行业自律,发挥好食品市场的行业自律规范作用。例如:保山市食品安全协会加强对协会餐饮会员单位指导,要求会员单位及时办证(换证),规范会员商家经营,确保餐饮经营户“食安心”达标;第三方网络送餐平台(美团外卖、饿了么外卖)加强对入网经营户的监督,规范入网经营,指导入网商家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之前及时换证。

三、存在问题

(一)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覆盖面和精准度不够。食品安全知识宣教覆盖面有限,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宣传仍局限于设点咨询、集中宣讲、发放资料、现场指导等形式,宣传时间相对集中,途径渠道相对单一,内容制式化,部分群众对办证(登记、备案)流程不清楚。

(二)产业发展不平衡,食品经营者主动学习意识不强,规范经营意识淡薄。一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食品安全准入标准正在逐年提高,对食品经营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餐饮食品加工经营户“低、小、散”问题突出,部分经营者需多次整改才能达到食品获证(登记、备案)要求。二是部分食品经营者学习意识不够,未主动学习相关食品获证(登记、备案)要求,与规范标准有差距,导致其觉得获证(登记、备案)困难,。

四、下一步的打算

(一)提高认识,工作责任再压实。持续巩固前期规范办证(登记、备案)工作成果。始终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加大对食品经营单位的指导,严格按照食品许可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工作,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二)全面整治,治理水平再提升。一是持续强化食品经营许可,切实把好食品经营许可审核准入关,严格许可,真正做到“审查一家、整改一家、规范一家”,切实把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关。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食品经营业健康有序发展。始终保持高压整治的态势,加大食品安全检查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涉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共同参与,社会共治再加强。方面,要通过教育引导,发挥好食品市场的行业自律作用,引导商家合法规范经营。另一方面,持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云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食品经营者的守法自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欢迎你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你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你的更多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