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隆阳区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62004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02-8/20230728-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7-28
虞 哲、方淑娟、刁国兴、张继宏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强化监管力度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经与您们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2030户,其中:餐饮经营单位5633户(特大型3户、大型餐馆37户、中型餐馆271户、小型餐馆4755户、学校食堂451户、其它食堂114户、集体配送餐单位2户),食品销售经营户4418户,食品小摊贩备案1244户(食品流通类小摊贩685户、餐饮类食品摊贩559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619户,食品生产企业116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实发证现场核查,严格食品许可(登记、备案)。
以完善制度管理为依托,采取规范资料受理、严格现场核查和依法行政审批“三管齐下”的措施,统一审批标准、程序,优化前置服务,加强发证前指导及培训。2022年以来,新办(换证)食品经营许可证2266户(食品销售338户,餐饮1772户,食堂156户);预包装食品备案1036户,摊贩备案534户(食品销售298户,餐饮236户);小作坊登记229户。
(二)抓食品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
1.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2022年“结合春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白酒生产经营整治、制止餐饮浪费等工作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整治,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扎实开展。2022年,出动执法人员6442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单位8221家次。查办食品违法案件48件,罚款 35.13万元。2023年以来,查办食品违法案件20件,罚款 16.3万元。
2.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2022年开展国抽、省抽、市抽食品监督抽检2515批次(其中:国抽207批,省级省以下2308批);食品快速检测455批次),检测合格率为合格率98.05%。2023年以来,开展国抽、省抽、市抽食品监督抽检620批次(其中:国抽156批,省级省以下464批),食品快速检测126批次,检测合格率为合格率96.11%。
3.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稳步进行。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评级管理要求,认真开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截至目前: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年度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112户,完成率100%,食品流通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完成2732户,完成率100%。餐饮服务单位风险分级管理完成5739户,完成100%。
4.做好重大会议(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2022年以来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保障活动14次,保障人数1万余人次。
5.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校外供餐单位、大型餐饮企业和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控。目前辖区内有获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2家(茶军营养餐配送中心,双桨营养餐配送中心),大型餐饮企业51家,隆阳区市场监管局始终将校外供餐单位、大型餐饮企业和连锁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纳入重点防控,认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6.有效推进实施智慧监管。2023年以来组织各市场监管所所长及业务人员开展“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及“市场监管通APP”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会,重点对系统信息查询、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方面的运用进行讲解(结合隆阳区作为全省电子监管试点,稳步推进);利用“市场监管通”APP对全区学校食堂进行检查,截至目前,检查学校食堂398家次;督促辖区餐饮从业人员通过云南省食品安全信息网(食安云南)及微信号“七彩云南 阳光食安”进行年度考试,截至目前:食品从业人员通过考试1849人。
7.抓集中宣教,营造共治氛围。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校园(社区)等活动契机,联合多个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设置咨询台、发放资料和真假食品对比展示相结合的措施,在五洲国际、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等地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食品安全宣传活动18次,发放各类食品安全宣传资料1万余份,咨询服务群众1000余人次。
(三)巩固提升“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成果。
一是强化宣教,分类指导严监管。组织辖区监管人员、农贸市场负责人、餐饮服务单位管理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及病媒防控(“除四害”)培训,在业务办理窗口摆放《隆阳区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安全操作规范告知书》,对于新办或到期换证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求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建设、管理。2023年以来,共组织集中培训3场次,培训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822人。发放张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画3000余份。二是对标对表,抓好通报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对省、市明察暗访、上级通报的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整治。针对4月创卫专家现场检查指导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规范经营。目前:整改26家,完成问题整改31个。三是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促提升。在全区持续推行“食安心”专项行动“红黑榜”公示制度,2023年共发布餐饮服务企业“红黑榜”3 期,其中红榜表彰餐饮服务单位6家,黑榜曝光7家。积极打造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将太保集萃等餐饮聚集区进行示范打造,以点带面,以面促片,推动餐饮行业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四)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防鼠防蝇设施。
按照“食安心”及“除四害”行动要求,认真开展“三防”(防鼠、防蝇、防尘)工作,结合全省病媒防治大检查、创文审核等工作,于7-9月份组织辖区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了搬家式卫生大扫除,及时清除鼠迹蟑迹,提升食品加工、制售、经营区域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要求食品经营单位、农贸市场等场所规范“三防”设置,督促食品经营户规范加装(更换)纱门纱窗、防蝇帘、风幕机、防鼠网、挡鼠板等,建立实用的防蝇、防鼠设施。规范厨余垃圾管理,做到日产日清,不乱泼乱倒,减少周围环境蝇类滋生。同时,于11月抽调4名工作人员,参加由卫健部门牵头,街道、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病媒生物防控整治检查组,开展“除四害”工作。
(五)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强化社会共治。
引导行业自律,发挥好食品市场的行业自律作用。例如:保山市食品安全协会加强对协会餐饮会员单位指导,规范会员商家经营,确保餐饮经营户“食安心”达标;第三方网络送餐平台(美团外卖、饿了么外卖)加强对入网经营户的监督,要求平台餐饮经营户规范经营行为,保证经营的产品质量安全。协会及平台督促餐饮经营户及时登录(食安云南)及微信号“七彩云南 阳光食安”在线考试。
(六)加强部门沟通,形成联动机制。
食品涉及生产、宣传销售、人身健康等多个领域,涉及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安等多个执法部门和环节,存在地域广、流动性大的特点,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信息互通和执法协作机制,部门通力合作,重拳整治食品产品市场乱象,规范市场行为。下一步,我局将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活动,依法依规对食品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引导。
三、存在问题
(一)产业发展不平衡。一是餐饮食品加工经营户“低、小、散”问题突出,监管难度大。部分餐饮加工经营单位设备落后陈旧,加工经营场所卫生达不到相关要求,防护措施不到位。经营单位食品仓库内生活物品、清洁物品等与食品原材料混放,“五防” (防鼠、防蝇、防虫、防尘、防潮)措施不到位,存在二次污染的隐患。二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不够规范。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够,制度流于形式,相关制度未上墙,未建立健全规范台账。三是部分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加工操作方式随意性大,与规范操作标准有差距。同时“净餐馆”达标餐馆“返本还原”出现脏乱差现象,巩固整治成效任重道远。
(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覆盖面和精准度不够。食品安全知识宣教覆盖面有限,消费群体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宣传仍局限于设点咨询、集中宣讲、发放资料、现场指导等形式,宣传时间相对集中,途径渠道相对单一,内容制式化,覆盖面有限且受众共鸣度不高。
(三)信息化监管手段运用不够。一是“市场监管APP”使用率不高。执法人员日常操作不熟练,系统运行不畅,系统之间的数据不相融,造成执法使用率低。二是群众对云南省食品安全信息网(食安云南)及微信号“七彩云南 阳光食安”入网考试了解不够,参与度不够,主动学习,社会共治未有效发挥作用。
四、下一步的打算
(一)落实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食品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继续加大培训教育,使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从被动监管转到主动学习,规范生产经营,推动食品经营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突出监管重点,纵深推进。强化源头治理,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在前期食品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始终保持高压整治的态势,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震慑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达到查处一起案件净化一片市场的目的。
(三)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推进社会共治。通过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发挥经营者、消费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联络员制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来,努力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欢迎你们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你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你的更多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