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隆阳区六届一次会议第61032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699-X-/2022-080101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8-01

金鸡乡政协联络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公共医疗卫生资金投入力度、增加乡镇医护人员配置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公共医疗资金投入情况

为着力解决隆阳区乡村医生社会保险和生活待遇以及镇村基层卫生机构运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2022年区财政局与业务部门密切配合,会商调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情况,持续加大基层卫生机构投入。截至2022年5月,区财政局安排加大投入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安排下达隆阳区基层卫生机构人员和运行经费9197.85万元,比上年的万元增加了1956.3万元,上升了27%。二是增加运行经费补助。2022年,区财政安排镇村卫生机构基药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8439.09万元。三是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支持和保障满足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社会保险,所需资金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资金予以保障。四是足额返还非税资金,全力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转。基层卫生机构运行经费的足额安排,有效保障了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规范运行,提高了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确保了城乡居民获得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有力推进了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尤其是在严控新冠疫情的当下,充分发挥出了基层医疗机构人员,防在一线、服务在一线、指导监督在一线的基础作用,筑牢了隆阳区卫生健康体系建设的基层防线。

二、增加乡镇医护人员配置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保编办〔2020〕86号)规定,云南省乡镇卫生院编制标准:县(市、区)类型按农业人口划分10万人以下1.5‰、10—20万人1.3‰、20—40万人1‰、40—50万人0.9‰、50—80万人0.8‰、80万人以上0.7‰。隆阳区28个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1459名,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233名、乡镇卫生院编制663名。隆阳区现有户籍人口94万、其中农业人口51万。全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占农业人口1.7‰、占全区人口0.9‰,远高于规定标准。金鸡乡卫生院核定编制23名,实有23名,金鸡乡人口数28895人(其中农业人口21418人),卫生事业人员占全乡人口7.93‰(占全乡农业人口人口1.09‰)。另外按照国家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减少机构数量,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同时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清理规范工作要求,编外人员只减不增。因此在现行政策下,隆阳区不可能再增加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数量。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协同区财政局继续加大基层卫生机构经费投入,以填平补齐为原则完善硬件设施设备配置,推进技术引进,加强专业人才培训,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同时依托隆阳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督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优化工作流程,充分工作人员主动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以满足新形势下的卫生健康和疫情防控新要求。

感谢您们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能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并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冯丽 联系电话:3037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