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隆阳区五届二次会议第52078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699-X-13_A/2018-0904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9-04
民革隆阳区总支: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温泉卫生、防疫的监督和检查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温泉浴发展迅速,泡温泉已成为人们日常旅游度假的重要方式,与人们健康生活密切相关,因此温泉浴的卫生状况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和重视。隆阳区卫计局综合监督执法所高度重视温泉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云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将温泉浴纳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截止2018年6月共办理温泉浴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家27家,其中城区2家,乡镇25家,乡镇分布在金鸡、蒲缥、板桥、河图、潞江、芒宽。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隆阳区卫计局综合监督执法所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沐浴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依法对温泉浴进行卫生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同时要求卫生监督协管站每季度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2018年2月5日至11日,开展了温泉浴专项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温泉浴10家。重点检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持证情况、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持证情况、公共用品用具卫生消毒落实情况和卫生管理档案建立情况。检查中发现,部分温泉浴存在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过期、消毒设施设备不齐全和卫生管理档案不健全等问题。针对发现问题,执法人员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0份,立案查处了保山金碧温泉度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违法行为,罚款2500元。
(三)认真开展温泉浴“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2018年上半年开展温泉浴“双随机”监督抽检2家,并委托区疾控中心对空气质量、公共用品用具进行检测,截至目前,还未出抽检结果。
(四) 2018年3月26日,隆阳区卫计局综合监督执法所针对乡镇公共场所信息公示、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统一制作发放公共场所信息公示牌、制度到各卫生监督协管站,要求各卫生监督协管站结合第二季度巡查工作将公示牌、制度统一悬挂在醒目位置,并督促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共发放温泉浴公共场所信息公示牌24块,制度48块。
(五)开展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并与现场培训相结合,同时充分利用QQ群开展卫生知识宣传,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使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
三、存在问题
(一)放管服改革后公共场所先照后证,部分公共场所经营者以为办了营业执照后就可以开始营业,致使少数温泉浴经营单位无证经营。
(二)乡镇温泉浴基础设施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大部分为家庭式经营,给卫生监督带来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全面排查温泉浴卫生管理情况,对无证经营的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加强卫生许可现场审查,对新办、换证的温泉浴经现场核实达标后准予许可,从源头上把好准入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二)加强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培训宣传工作,2018年10月30日前组织一期沐浴场所负责人及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以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为切入点,以落实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措施为重点,明确要求,统一标准,不断提高经营者卫生管理水平。
感谢你们对卫生计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能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区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并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杨敏 联系电话:3037077)
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