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隆阳区六届三次会议第06030074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40909-0001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9-09
民革隆阳区总支: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的建议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
严格落实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认真开展“执法讲堂”和文书评查工作,提高卫生监督员的执法办案能力和文书制作水平。积极参加司法部、司法厅及市、区司法局组织的各类线上线下培训,参加“卫生监督培训学习平台”、“法宣在线”等线上学习,每名卫生监督员每年不少于60学时,打造一支法律法规熟练、业务精通、作风正派、纪律严明的卫生行政执法队伍。同时,规范执法流程,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性,杜绝滥用职权。严格落实法制督查股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核制,案件审核坚持“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的标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实做到公正执法、积极守法的局面。
二、加强公共厕所的环境卫生管理,营造舒适洁净舒心的如厕环境
目前,隆阳区综合执法局共管护48座公厕,自创文、创卫以来,公厕卫生得到明显改善,为加强公厕精细化管理,提升公厕服务水平,确保公厕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和"三无三有"标准,每座公厕都安排专人做好清扫保洁、防蝇蛆、灭鼠、除臭等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记录工作;区执法局每天安排执法人员对公厕进行巡查并在巡查表上签字,巡查内容为:清扫、保洁、人员在岗情况等,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洁净、舒心的如厕环境。
三、加强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
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进行工作宣传。一是通过线上开展监管场所经营者卫生知识宣讲,二是线下以许可审查现场监督、日常监督巡查、“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为契机开展宣传宣讲;三是通过微信群聊、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等方式提升全民公共卫生素养;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互相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管力度逐步提高监管效能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严格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按照卫生标准、规范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1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督促及时整改,其中游泳场所要求安装在线检测设备,达到实时监测水质数据。同时,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每季度定期巡查,依法依规监督执法。对于在工作中发现新的业态及场所,按照“谁办证、谁监管”的原则,引导其合法经营、规范卫生管理。
加大巡查力度,将6名协管员分为3个小组对辖区内进行分片区式巡查,严格监督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杜绝出现监管盲区的情况发生。通过巡查检查等方式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讲,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有效期限为2年,有效期临近,及时通知从业人员重新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按时发放合格证。
五、严格执法,从严处罚违法(规)从业者,使其知敬畏、明诫惧
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开展公共场所监督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执法、依法行政,纠正慢作为,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执法采用执法记录仪全过程记录,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落实好行政执法后的回访工作,确保存在问题得到整改,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上半年,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7128户次,发现问题当场进行指导,并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针对严重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近三年来立案查处207户,罚款18.1万元。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形成联合执法的强大合力。
对违法(规)从业者,将通过部门(单位)门户网站或地方信用门户网站,以及“信用中国”网站等方式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运用联合惩戒机制实施冻结银行账户(财产)、限制高消费,列为失信人名单等联合惩戒。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大巡查监督力度,通过网格工作模式开展拉网式巡查,督促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行为规范合法;抓实环境卫生日管控,确保环境卫生整洁舒适,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的幸福感;加大公共场所的宣讲活动,提高经营者的卫生知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