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二次会议第03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699-X/20230829-00012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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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8-29

何丽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隆阳区于2018年8月先行先试,由市二院牵头20家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牵头5家乡镇卫生院组建了2个松散型医共体。2019年8月,隆阳区被定为全国567家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试点之一。2020年5月22日,隆阳区人民政府印发《隆阳区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隆政办发〔2020〕12号),由市二院牵头,与区妇幼保健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25家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了隆阳区紧密型医共体,并按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区成立了以区长为主任,分管副区长为副主任,区直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管理委员会,统筹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安排及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协调区级各部门权责,落实“三医联动”,保障及推动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二是切实履行政府主导职责。区委、区政府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对医共体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区级领导多次深入医疗机构调研指导,组织学习“三明”医改经验,带队赴大理州学习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为医共体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二)厘清内部机构关系,切实发挥作用。不断完善医共体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医共体内设立医共体理事会,理事会制定章程,并作为医共体内部的决策机构,统筹医共体内医疗资源,形成医疗机构之间优势互补格局。2021年2月组织召开了第一届第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紧密型医共体实施方案、理事会章程,制定下发涵盖各方面的11个制度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建设内容,为推进工作健全制度保障。2022年8月召开理事会第一届第三次全体理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打包付费、双向转诊、人员柔性流动等9个医共体相关工作实施方案,改选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及监事会主席、副主席,厘清医共体内部机构关系,医共体理事会切实发挥作用,为医共体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2023年7月5日至6日,召开了“百县工程”启动会暨隆阳区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第一届第四次全体理事会,逐一对《云南省百县工程建设方案》进行解读,并就《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与十八项核心制度》和“高质量管理五大中心、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急诊急救五大中心、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实施方案进行全员培训,切实发挥医共体总院发挥龙头引领作用,带动区域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提升。

(三)强化薪酬分配激励机制、统一医共体绩效分配模式。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3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110号)规定,县级以上人力资源保障和财政部门应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核定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末业务收支结余为正数的,在提取不高于当年医疗收入1%的医疗风险基金、10%左右的职工福利基金(基金滚存较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降低提取比例或暂停提取)后,可主要用于人员薪酬分配;年末收支结余为负数的不得进行分配。每年6月30日前,医疗卫生机构出具财务报告,将可供分配的收支结余数报区卫生健康局,由区卫生健康局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但目前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年末收支结余较少甚至负数,难于申报“两个允许”绩效,希望各医疗卫生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合理控制成本,不断提高年末业务收支结余数,尽快实现“两个允许”绩效。另外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的通知》(云办通〔2020〕37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保办字〔2022〕63号)关于落实生活补助“从2023年1月起,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助;具有中级职称或执业医师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统筹资金承担20%,其余由医疗卫生机构自筹。”规定,2023年隆阳区财政下达“基层医疗机构副高、中职、执业医师资格生活补助”预算指标1238400元,要求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落实生活补助政策,不断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收入水平。

(四)健全运行机制,落实医保打包付费。2022年7月,经区医管委讨论通过,制定《隆阳区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打包付费实施方案》。2022年9月8日,隆阳区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打包付费启动,为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奠定基础。同时,不断提升医共体建设质量和效能,加强医保资金监管,保障基金使用安全,确保紧密型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医共体医保打包付费,医保基金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2022年完成医共体成员单位医保资金拨付6次,共计6219.18万元;2023年1-6月完成医共体成员单位医保资金拨付6次,共计4046.68万元,基金高效运行。

四、下一步工作

(一)充分发挥隆阳区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管理委员会领导作用,全面推进管理、服务、责任、利益“四位一体”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医改〔2022〕3号)要求,进一步巩固试点成果,提高紧密程度。

(二)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找准改革路径和推进方法,着力破除堵点难点。统筹区域服务能力整体提升,促进医共体牵头医院资源下沉,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

(三)扎实推进“百县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医共体资源共享五大中心、高质量发展五大中心、危急重症救治五大中心、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年内通过微创介入、麻醉疼痛、慢病管理、肿瘤管理、重症救治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验收,加快区域内医疗服务水平提升。

(四)夯实基层服务能力,持续巩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卫生院“看小病”和村级卫生室“防未病”的能力。

(五)纵深推进医保资金打包付费工作。以医保资金打包付费为抓手,逐步实现有序的分级诊疗秩序,将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区外转诊率控制在6%以内,加大医保资金使用监管及指导,规范诊疗行为,探索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结余资金可作为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

(六)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构建优质高效的区域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效率,促进群众更好更公平享有医疗卫生服务。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能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并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