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二次会议第00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699-X/20230829-00009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8-29

杨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精神残障病人免费入住院治疗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全区在册患者人数5612例,在册率6.18‰。全区年在管患者规范管理率95.46%,服药率87.67%,规律服药率80.71%,健康体检率30.95%。

二、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政策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治疗康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函〔2022〕27号)精神,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信息系统推广应用,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信息录入。按要求完成云南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系统的录入工作。负责精神、卫生工作的开展与督导。指导、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随访、救治等工作,逐人建立个人健康档案,会同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进行随访,提出就诊指导意见,加强服药管理。区民政局负责做好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和信息录入工作。牵头落实精神障碍康复各项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区残联负责做好信息系统录入,配合卫健等部门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走访工作,及时掌握符合残疾标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情况,积极主动为有需求的人员办理精神残疾证,配合指导做好社区康复工作。区医保局负责做好信息系统录入和参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加强医保基金支付管理,引导、推动未参保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积极参保。

(一)区民政局

1.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为精神残疾人享受医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优惠政策创造条件。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后,生活还很困难的精神残疾人给予一定的临时救助。

2.对符合特困供养的残疾精神病人,需要长期住院有集中供养需求的,及时送到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进行集中休养。

(二)区残联

1.为残障精神病患者提供下乡就近办理残疾人证便民服务,为他们享受普惠特惠政策创造条件。每年组织精神残疾鉴定医生,到各乡镇(街道)集中为有办证需求的精神障碍患者办理残疾人证,对处于“关锁”状态的精神障碍患者,则直接上门鉴定办证,打通服务残疾人“最后一公里”,也为精神残疾人享受养老、医疗、居家安养和“两项补贴”(困难生活补贴和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优惠政策创造条件。

2.对持残障精神病患者进行服药和住院医疗康复救助,切实为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减轻经济负担。一是对长期服用精神康复药物,且当年服药发票金额累计达500元以上的持证精神残疾人每人按年给予一次性服药救助500元,主要用于弥补精神病患者康复治疗自购药物开支费用。二是对隆阳区户籍的建档立卡、低保、特困及其他贫困持证精神残疾人员,实施住院医疗康复救助项目,救助期限为每年4个月,主要保障急性期精神残疾人住院期间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的伙食费。

(三)区医保局

根据《保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审核结算管理办法》(隆人社发(2017)136号)、《隆阳区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保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经办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隆医保发〔2020〕41号)、《保山市医疗保障局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医疗保障制度筹资及待遇政策实施细则(2022年版)的通知》(保医保〔2022〕28号)、《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参保职工患严重精神障碍不设门诊起付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将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纳入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纳入22种重大疾病,符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条件的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产生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其他医疗保险赔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具体待遇报销如下:

城镇职工患重性精神病待遇报销。门诊:不设起付标准,统筹支付比例90%,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住院:疾病诊断为20种疾病享受重大疾病保障待遇,政策范围内费用经职工医保、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保障后,报销比例达不到90%的,由职工医保报销到90%,不受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限制。

城乡居民患重性精神病待遇报销。门诊: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90%;住院:符合政策规定的严重精神障碍(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住院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不分甲、乙、丙类,在包干标准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90%报销。参保年度内,严重精神障碍急性期享受一个周期住院治疗,时间为30天。住院治疗包干费用为:三级医疗机构7500元,二级医疗机构6500元,一级医疗机构5500元。如病情需要,可延长至45天。非严重精神障碍(含严重精神障碍急性期过后维持治疗)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按普通的住院政策规定执行。

综上,通过民政、残联、医保部门便民和救助帮扶措施,使残障精神病患者得到不同程度的医疗康复,切实为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减轻经济负担,使他们的生活和生产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但因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故隆阳区医疗保障局无权限制定相关政策将困难的残障精神病患者纳入全免费救治。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能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并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