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隆阳区六届一次会议第61081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697-3-/2022-0801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8-01
关于对政协隆阳区六届一次会议第61081号提案的答复
朱美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关于东山生态廊道移砂还土种树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之规定,"矿产 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 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从事矿产资 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在未取得采 矿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对矿产资源进行开发利用。
二、根据最新国土三调数据显示,东山公园涉及多种地类,包括:特殊用地、乔木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其他草地、农村道路、旱地、果园、公园与绿地、公用设施用地。各地类用途管制需经相关部门审批。
三、隆阳区林草局目前正在开展全区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地块的评估调查工作,通过现地核实等方法确定该地块是否符合造林绿化条件,凡纳入绿化空间的地块,下一步将争取项目开展造林绿化工作现阶段正在开展成果数据审核。
最后,感谢您对隆阳区生态建设的关注和支持,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为森林隆阳发展尽职尽责。希望今后能一如继往地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