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隆阳区六届一次会议第61092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697-3-/2022-0801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8-01

关于对政协隆阳区六届一次会议第61092号提案的答复

钱桂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隆阳区乡镇林业服务中心建设的建议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根据《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隆阳区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方案>的通知》(隆人社联〔2011〕17号)和《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隆阳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下划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隆财乡〔2011〕300号)要求,原派驻乡镇(街道)的林业工作站人员整体划入新设置的乡镇(街道)林业服务中心;固定资产已逐一进行清算。

2.针对你提出的“上级林业部门在遴选调用人员上应重点考虑基层林业服务中心技术人员”的建议,区林草局目前的选调原则是“基层林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优先”,在去年的选调中该项原则已经落实到位,未来也会一贯落实。

3.针对你提出的“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乡镇林业服务中心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全区林业队伍建设”的意见,区林草局作为区级林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培训职能,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开展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以提高林草队伍专业素质。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