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隆阳区五届五次会议第55028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697-3-/2021-0810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8-10
关于对政协隆阳区五届五次会议第55028号提案的答复
瓦渡乡政协联络组:
你们提出《关于提高瓦渡乡森林补助标准增加农民收入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保护公益林和天然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全面保护好公益林、天然林,既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和生动实践,是惠民济民的一项重要措施,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我区的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天然林停伐保护工作分别于2005年、2008年、2016年全面启动以来,共实施国家级公益林109.48万亩、省级公益林44.85万亩、天然林停伐保护工程81.8万亩,保护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为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农民增收作出了突出贡献。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建立了全区公益林和天然林统一管护体系,按照“区级核岗、乡级监管、村级聘用”的要求,把公益林和天然林的严格保护、全面管理、科学经营放在突出的位置,以落实管护责任、管护人员、管护措施为抓手,加大保护和管理力度,确保资源安全。
一是2018年以来建立了公益林天然林统一管护体系。制定了《隆阳区公益林天然林统一管护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隆阳区公益林天然林统一管护体系建设护林员选聘细则》《隆阳区公益林天然林统一管护体系建设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隆阳区公益林天然林统一管护体系建设护林员考核办法》。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出台有效提升公益林和天然林的管理成效,严格了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偿金的使用和管理,使隆阳区的公益林和天然林管理有序进入稳定管理阶段。进一步规范了公益林和天然林的管理,调动了全社会参与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多种管护方式相结合的稳定、优质的管护队伍,真正使公益林和天然林成为高效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保障公益林和天然林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是明确了区、乡、村、护林员的职能职责。明确公益林管护的主体单位和监管单位。国有林经营主体明确,责任明确;集体林(含个体)村民委员会为管护责任单位。落实公益林管护的具体责任。与承担生态公益林管护任务的国有林管理单位、村委会、承包生态公益林管护的单位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合同(管护合同A);国有林管理单位、村委会、承包生态公益林管护的单位与所聘请的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管护合同B),明确管护生态公益林的权力和义务,将每一个山头地块的管护责任落实到管护人员。与管护责任单位签订管护合同222份、签订禁、限伐协议330份,各管护责任单位共招聘536名护林员。
三是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资金使用用途及额度。
四是做到“六个统一”,即“统一核岗、统一聘用、统一报酬、统一监管、统一考核、统一着装”。
五是培训护林员,提升业务素质
按照2018年公益林天然林长期护林员区级统一核岗的要求,长期护林员国家级公益林270人、省级公益林79人、天然林停伐保护护林员187人,开展上岗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地林木管理、森林防火等。
二、公益林和天然林现行的补偿标准
(一)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天然林停伐保护的补偿资金标准为每亩每年10元。
(二)公益林和天然林长期护林员工资标准,权属为国有的2100元/月·人,权属为集体及个人的为1700元/月·人。
贵联络组对提高森林补助标准增加农民收入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上级反映,待国家、省在调整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偿标准时,给予山区群众更多的关注和关心。
最后,感谢你们对全区公益林和天然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加强对全区公益林和天然林工作。希望今后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