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政协隆阳区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62082号提案的答复(隆林草发〔2023〕83号)

索引号
01525697-3/20230802-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8-02

陈林代表、赵珺娜代表、杨云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潞江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古树名木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来的珍贵遗产,客观记录和生动反映了社会发展和自然历史变迁的痕迹。同时,古树名木也是珍贵的基因资源、难得的旅游资源和独特的文化资源,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我局一直重视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组织开展了相关保护管理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古树名木调查挂牌情况

1.1996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云南古树名木名录的批复》(云政复﹝1996﹞6号)批准,隆阳区共有7株古树名木列为省级保护,其中古树6株,名木1株,现已自然死亡2株。分别是:①编号1294的云南松,位置在西邑乡铺门前村兰家寨,已自然死亡;②编号1295高山榕(古树),位置在潞江镇丙闷村,树龄700年,树高28米,胸径(基径)907厘米,胸围(基围)2848厘米;③编号1296的高山榕(古树),位置在芒宽乡芒龙村,树龄600年,树高32米,冠幅58米;④编号1297的高山榕(名木),别名护碑树,位置在瓦马乡拉攀村,树龄150年,树高25米,胸径(基径)173厘米,胸围(基围)543厘米,冠幅32米;⑤编号1298的高山榕(古树),位置在隆阳区第一中学,树龄250年,胸径(基径)223厘米,胸围(基围)700厘米;⑥编号1299的高山榕(古树),具体生长位置芒宽乡小红光村,树龄600年,树高39米,胸径(基径)720厘米,胸围(基围)2261厘米,冠幅48米;⑦编号1300的黄连木(古树),位置在金鸡乡将台寺,树龄500年,树高23米,胸径(基径)171厘米,胸围(基围)537厘米,已自然死亡。

2.2005年,云南省林业厅保护处下拨到隆阳区林业局经费4000.00元,用于7株省级古树名木保护的挂牌、立碑、病虫害防治、培育、复壮等工作,当年已实施完成任务。

3.2008年,区委宣传部、区林业局、潞江镇联合开展“木棉花保护行动”,隆阳区林业局制定了“隆阳区木棉保护措施”,针对木棉花树开展了一系列的保护工作。

4.2012年,根据区人大和区政府的要求,隆阳区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其中13个乡镇(街道)完成了普查工作并上报了相关数据(西邑、蒲缥、瓦窑、兰城、汉庄未上报数据)。根据普查结果,树龄在100年以上的古树有2756株,其中一级古树(树龄500年以上)有105株,二级古树(树龄300—499年)有353株,三级古树(树龄100—299年)有2297株。

5.2016年,根据2012年的普查结查,隆阳区林业局对2756株古树名木进行了挂牌保护,分别为辛街乡242株、永昌街道24株、潞江镇1890株、瓦房乡167株、瓦渡乡65株、金鸡乡14株、水寨乡75株、芒宽乡179株、板桥镇71株、丙麻乡5株、瓦马乡14株。

6.2018年,为全面贯彻《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意见》(全绿字〔2016〕1号)精神,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的通知》(全绿字﹝2017﹞2号)、《云南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的通知》(云绿字〔2017〕1号)安排,全面摸清和掌握我区古树名木资源情况,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工作小组指导开展普查工作。通过普查,我区共有古树名木3302株,其中一级156株、二级414株、三级2732株。

7.2020年,根据2018年的普查数据,云南省林草局下发了隆阳区一级古树名木保护牌,我局按照要求对全区的一级古树名木进行了挂牌,汉庄1株、金鸡1株、兰城1株、潞江114株、芒宽7株、水寨8株、瓦渡10株、西邑10株、永昌3株、永盛1株。死亡1株榕树,属永盛街道盛家社区,于2017年7月19日死亡。现存一级古树155株。现已全部完成了挂牌。

(二)古树名木保护情况

1.古树名木公众责任险。从2018年8月7日开始,本单位开展了一项创新性的工作,为行政区范围内3454株古树名木购买了公众责任保险,承保公司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中心支公司。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就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每次事故赔偿限额40万,每人每次人身伤亡赔偿限额10万,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万。购买公众责任险4年共投入资金36万元,共办理保险案件20起,赔付金额248328.67元。分别是:2018年—2019年保费9万元,受理案件7起,累计赔付金额69000.00元;2019年—2020年保费9万元,受理案件6起,累计赔付金额14600.00元,2020年—2021年保费9万元,受理案件2起,累计赔付金额21504.00元,2021—2022年保费9万元,受理案件5起,累计赔付金额143224.67元。通过购买保险,即保护了古树名木,又保证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解决了群众的后顾之忧,极大的提高了人民保护古树名木的热情。

2.制定相关管理办法。隆阳区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隆阳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古树名木养护及复壮措施》。通过制定管理办法和措施,更好的规范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行为,明确指出了保护的方向和目的。

(三)日常养护情况

全区古树名木由其树主进行养护,隆阳人民对于古树、大树,有天然的崇拜,在没有安全隐患、重大工程征占用的情况下,一般不会毁坏古树、大树。现在,还处于天然朴素的保护中,有些地方将古树名木保护写进了村规民约,林业主管部门在宣传执行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律法规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总体来说,全区暂无发生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

二、下一步计划

一是积极开展古树名木普法宣传教育。对城区、高黎贡山周边区域隆阳区潞江坝、芒宽乡怒江西域全域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宣传,通过粘贴海报、布标,设置宣传栏、板报,播放广播等形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向居民群众、学生发放保护宣传材料,努力营造古树名木保护氛围;二是做好古树名木的动态监测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行政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生长情况、保护现状等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适时更新档案资料,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古树名木资源现状;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严禁倒卖、砍伐、损坏和擅自移栽古树名木,坚决杜绝刻划、剥皮、掘根、攀折或者以古树名木为支撑搭建各类设施的行为,严禁在距离树冠垂直投影以外五米范围内建筑、取土、采石、烧火、排烟以及堆放和倾倒有毒有害物品等行为。加大对进出隆阳境内的古树名木的排查力度,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四是积极做好古树名木的养护工作。对因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干枯、衰弱、濒危的古树名木。由市林草局积极协助监管单位和个人,查明古树名木受损原因,采取设置保护性栅栏、支架支撑、填堵树洞、防治病虫害、灌水施肥等措施,确保其健康生长。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