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一次会议第091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697-3-/2022-080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8-01
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一次会议第091号提案的答复
汪东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提高瓦渡乡公益林、天然林补助标准、增加农民收入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保护公益林和天然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惠民济民的一项重要措施,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一、隆阳区公益林天然林和天然林基本情况
隆阳区的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天然林停伐保护工作分别于2005年、2008年、2016年全面启动以来,到2021年共实施国家级公益林109.48万亩,兑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238.46万元;省级公益林44.85万亩,兑付森林生态效益663.78万元;天然林停伐保护工程81.8万亩,兑付天然林停伐补助1273.29万元。各管护责任单位共招聘长期536名护林员,生态护林员2600名,发放工资2600万元。保护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为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农民增收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公益林和天然林现行的补偿标准
自1996年开展全省森林分类区划试点工作以来,经过多次优化和完善,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全省公益林体系。2005年,隆阳区正式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近年来补偿面积不断扩大,补偿标准逐步提高,支农惠农的政策效应得到充分显现。2015年中央财政将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补助标准由每亩每年5元提高到6元,2016年提高到8元,2017年进一步提高到10元;2010年中央财政将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补助标准由每亩每年5元提高到10元,2013年提高到15元,2019年进一步提高到16元,天然林停伐保护参照公益林执行。
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天然林停伐保护的补偿农户标准为每亩每年10元。公益林和天然林长期护林员工资标准,权属为国有的2100元/月·人,权属为集体及个人的为1700元/月·人。
三、采取的主要管护措施
(一)建立了全区公益林和天然林统一管护体系,按照“区级核岗、乡级监管、村级聘用”的要求,把公益林和天然林的严格保护、全面管理、科学经营放在突出的位置,以落实管护责任、管护人员、管护措施为抓手,加大保护和管理力度,确保资源安全。2018年制定了《隆阳区公益林天然林统一管护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隆阳区公益林天然林统一管护体系建设护林员选聘细则》《隆阳区公益林天然林统一管护体系建设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隆阳区公益林天然林统一管护体系建设护林员考核办法》。
(二)明确了区、乡、村、护林员的职能职责。明确公益林管护的主体单位和监管单位。全区共设长期期护林员536名,其中国家级公益林270人、省级公益林79人、天然林停伐保护护林员187人,签订管护协议536份;生态护林员2600名,签订管护协议2600份。
(三)编制年度项目资金使用方案,明确资金使用用途及额度。
四、下步工作打算
你提出的工作建议对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良好生态格局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积极争取上级加大对隆阳区的资金投入,着重向欠发达地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水系源头地区和自然保护区倾斜支持,创新补偿机制,推进实施多渠道和差异化补偿。同时,结合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实际的因素,优化资金测算分配办法。二是将密切关注国家关于公益林、天然林政策方面的走向,结合国家最新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隆阳区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管理制度,积极争取国家进一步提高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
最后,衷心感谢你长期以来对隆阳区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