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保山市人大第五届三次会议第35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上报定稿)

索引号
01525697-3/20230818-00006
发文机构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8-18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经召集区发改、财政、区编办、文旅等各单位面商,各单位根据自身自能职责,对保山市人大第五届三次会议第35号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1.就成立相关保护机构问题,区编办建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将香柏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保护机构具体设置事项报区委编办按流程审批。鉴于机构改革时尚未申请香柏场草原自然公园,根据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由瓦马乡人民政府按相关流程积极争取。

2.就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各单位都表示加强协调、积极争取,利用香柏场草原自然公园这个品牌从各行业及渠道尽快促进香柏场的基础设施建设。

3.就招商引资问题,认为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当地特色,做好基础;二是构建平台,强化项目横向联系,打造区域一体化旅游。

4.区级各单位积极做好服务及要素保障工作,区级加强资金筹措、调度,加强香柏场草原自然公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