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瓦房:关爱未成年人健康 拒绝使用童工
- 索引号
- 01525773-0/20240426-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义务教育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4-26
隆阳瓦房:关爱未成年人健康 拒绝使用童工
近日,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与未成年人保护站联合到辖区内经营场所开展“拒绝使用童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政策法规宣传,旨在保护全乡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防止违法使用童工行为发生。
工作人员到饭店、超市、宾馆等重点场所发放“拒绝使用童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单,要求KTV、宾馆等重点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要求超市、餐饮店等有酒类商品销售的经营单位,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酒”标识至醒目位置,自觉履行义务,主动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售烟售酒。
此次宣传活动共计向辖区内经营场所发放宣传单20余份,进一步规范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增强了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警示用人单位知敬畏、存戒惧、守红线,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